昨天下午,苏州第一个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在苏州市旅游局揭牌成立,这标志着苏州市旅游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开始运转。
“旅游纠纷往往涉案价值小,我们处理时还是以调解为主,但这样对解决根本问题来说力度还不够。”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旅游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陈金茂说,以最常见的一日游纠纷为例,游客花了120元报名一日游,但是行程中遇到了旅行社强加购物点。游客为此投诉,一般来说,旅行社会采取退团费的形式结束纠纷。但这样并不能扼杀旅行社强加购物点的行为。新实施的《旅游法》第98条规定,旅游团行程中强加购物点应受到罚款3万至30万的处罚。“现在仍有一些旅行社屡教不改,对他们来说,只能采取更为严厉的举措。”陈金茂说,旅游投诉还有投诉内容多样化、旅游纠纷发生地点异地化、涉及关系复杂化、纠纷主体群体化的特点,因此,增加旅游维权救济渠道,也是有效保障苏州旅游业健康、和谐、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
为此,苏州市旅游局与姑苏区人民法院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旅游资源较为集中的姑苏区率先成立“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等时机成熟,逐步面向全市推广。
“旅游纠纷巡回审判点”将主要调解旅游纠纷。届时,苏州市旅游质监所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接待和调处工作,姑苏区法院每月15日派驻2名法官与质监所工作人员共同协调旅游者权益纠纷。对经法院、质监所调解不成的典型案例,由法院进行巡回审判,同时组织庭审大讲堂,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对标的额符合要求的案件,利用小额诉讼程序及时处理。王玲玲 耿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