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老家伙”两人打斗受伤医院、一句“乡下人”引发两家“全武行”……今年以来,北塘法院审理了多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起因都是因为小事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双方出言不逊,最终双方大打出手,酿成惨祸。对此,法官也呼吁,“祸从口出”要不得,大家遇到纷争一定要冷静处理。苟连静 薛晟
说声“老家伙”赔偿近6000元
2013年9月8日傍晚,程峰拉着一辆小三轮车叫卖葡萄,停留在了陈华祥所开的一家水果店门前。陈华祥认为程峰在此处招揽生意会影响他的生意,要求程峰离开。程峰离开的过程中,嘴里骂骂咧咧冒出一句“老家伙,我不卖了你卖吧”,这句话惹恼了陈华祥,陈华祥朝程峰的脸部打了一巴掌,程峰立马回击了两拳。在周围人的劝说下,程峰离开了现场。
程峰离开后一直对此事耿耿于怀,感觉自己吃亏了。4天后,他又经过陈华祥的水果店,看见陈华祥正背对着门口在店里忙碌,他上去就挥拳朝他的肩背部打去,嘴里说:“你这个老家伙,能不能说句人话?”陈华祥一把抓住程峰的衣服不让他走,直到民警到场。
陈华祥被送到医院,经诊断头皮血肿,胸部腰部多处软组织伤,有两根肋骨形态异常,住院治疗两周。事后,陈华祥将程峰告上北塘法院,要求程峰赔偿医疗费等各类损失8545元。庭审中程峰辩解称,自己说“老家伙”并非是骂人,在他们安徽老家,这是尊称,是“老师傅”的意思。
日前,北塘法院审结此案。庭审法官高鑫认定,程峰说出口的“老家伙”是辱称,就是这个辱称导致陈华祥先动手打了程峰一巴掌;几天后,程峰再次出言不逊,在陈华祥的店铺滋事,言语中也带着明显的挑衅性。“老家伙”一词是第一次争执升级的原因,程峰心中对此明了,绝非他所辩解的“尊称”,判决程峰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近6000元。
一句“乡下人”引发全武行
闲谈时一句“乡下人”惹怒对方,两人吵起来后,双方各自子女也加入,最终演变为全武行。一方起诉到法院索赔医疗费和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谁知对方竟也提出要求赔偿医疗费和1元精神损失费。日前,北塘法院审结了这两起人格权纠纷案。
2013年2月19日下午,60多岁的许老太太与隔壁邻居黄某一起谈论给某孤寡老人提供照明的事情,70多岁的张老太太听见后,故意对着黄某说话,言语间将许老太太暗指为“乡下人”。许老太太一听当即火了起来,两人开始争吵。
争吵声越来越大,双方的子女都加入了舌战。先是张老太太的女儿站在妈妈旁边一起与许老太太展开骂战。随后,两位老太太的儿子先后赶到现场,继而厮打起来,两位老人也扭打在了一起。
事后,许老太太到医院检查治疗,共花费医疗费3119.6元。
出院后,许老太太到北塘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治疗所花医疗费,赔偿精神损害1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张老太太一方知道自己被起诉后,也向法院起诉许老太太。
张老太太称,当天许老太太辱骂自己,在被邻居拉回屋内后依然辱骂、诽谤,自己名誉受到了损害,要求对方赔偿1元精神损失费并公开赔礼道歉。此外,当天是对方先拿花盆打砸,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自己还被对方打伤了脸、头也被打晕,所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230.5元。
北塘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纷争源于张老太太将许老太太暗指为“乡下人”,因琐事产生矛盾,继而引发打斗。因双方均无法证明是哪一方先动手,双方均有过错,法院认定双方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张老太太一方的医疗费主张并没有证据证明,故法院判决张老太太一方赔偿许老太太医疗费1500余元。至于双方各自主张的精神赔偿金,因双方都有辱骂对方的行为,所以不支持双方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及赔礼道歉的诉讼请求。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