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6版:柒调查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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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网
扬州安置房工程停工调查
■签订委托建设协议后,开发商易主,资金链断裂
■融资“保证函”涉嫌伪造公章,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近2亿元专项融资消失,工人工资和交房日期都没有下文
  空无一人的施工现场
  泰达公司认为“保证函”上的公章涉嫌伪造

  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扬州广陵新城一安置小区彻底停工两月余,1700余名工人工资没有着落,约2000套安置房将因此延期交付。现代快报记者调查发现,事情远不止资金链断裂那么简单。

  政府背景的泰达公司委托东宇公司开发,东宇公司又委托另外两家公司施工,但在签订各种合同的过程中,东宇公司先是易主,紧接着被曝出涉嫌伪造公章融资。

  如今,近2亿元工程款去向不明,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5月11日,该项目的投资也确定中断,谁该为此负责?

  现代快报见习记者 宋体佳 文/摄

  现状

  安置房小区开工不足半年就停工

  今年4月份,陆续有人向现代快报反映,称扬州广陵新城一楼盘拖欠工人工资,已全面停工,工人多次找开发商讨要工资未果,工程已停止数月,至今未能恢复。据了解,停工的楼盘名为“广福花园三期工程”,位于扬州湾头镇附近,其建设主体为广陵新城管委会,是一个拆迁安置小区。

  现代快报记者在施工现场探访发现,偌大的建筑工地,见不到什么工人,本该嘈杂喧闹的施工场地,此时变得静悄悄的。现场的10多栋高层住宅尚未封顶,建筑外立面包裹着脚手架。项目西侧沿路几栋建筑外立面挂着黄色横幅,上面写着“东宇房地产没得钱,造成工程全面停工。我们工人要生活,我们讨要血汗钱。”

  “开工没多久就停了,你看这些楼,都才建了一半左右。”一自称为工地门卫的人员向现代快报记者透露。据了解,小区的开发商为扬州东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东宇公司),工程第一、三标段由江苏苏商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下称苏商建设)承建,第二标段由江苏江都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江都建设)承建。工程于去年9月份前后开工,遗憾的是,到去年年底,开工不足半年,工程就逐渐停了下来。到今年3月上旬,工地全面停工,陆续有工人结伴前来讨要工钱,但至今未得到结果。

  调查

  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是停工主因

  苏商建设一孔姓负责人向现代快报记者透露,去年9月份前后,苏商建设先行进场施工,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工程款将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支付。去年11月底,就到了约定的第一约定付款工期,东宇公司并未支付。到今年元月31日(春节前),迫于种种压力,东宇公司支付苏商建设1800万元,扣除本应返还的履约保证金及利息1606.6万元,东宇公司实际仅支付工程款193.4万元,连工人工资都不够。

  “去年就没兑现,没办法发工资。”该孔姓负责人向现代快报证实,开发商东宇公司资金链断裂,无法及时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无法支付工人工资。今年初,该安置房项目被迫停工,3月11日工地全面停工。这一说法也得到了江都建设华姓负责人的证实。“前后堵了好几次,后来政府的人也来了,答应给解决,但到现在还没说法。”据介绍,尽管工人聚集维权没有取得太大效果,但当地政府已出面,承诺尽快给予解决。

  作为项目的主体单位,扬州广陵新城管委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向现代快报记者证实,“广福花园三期工程”全面停工,确实是开发商资金链出现了问题。

  广陵新城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土地开发便利,新城方面和南京泰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伙注册一个“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称泰达公司)”,广陵生态新城占股45%。此后,泰达公司是和广陵区政府签了一个土地一级开发协议,此次安置房建设就属于土地一级开发范围。不过,由于扬州泰达不具备住宅小区开发资质,因而只能委托有资质的开发公司代建,然后按照国家政策保证一定利益的前提下,对项目进行回购。“他们建好了,我们来买,属于定向代购。”该人员介绍说,这是“BT合同模式”。(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的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2012年,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与东宇公司签订了《广福花园拆迁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协议书》,约定由东宇公司参照BT合同模式,建设安置小区三期项目,泰达公司于项目工程通过竣工验收时进行回购。

  谁承想,东宇公司的资金链居然断了。

  蹊跷

  签订完委托建设协议后,东宇公司易主了

  广陵新城向扬州市政府提供的情况汇报材料中指出,2012年广福花园三期工程委托建设协议签订之后,开发商东宇公司发生了变化,原东宇方面法人代表及股份实际持有人将公司95%股权转让给了新华信托,并将另外5%债券质押给了新华信托。也就是说,在泰达公司和东宇签订委建协议后,东宇公司易主,新华信托成了控股方。

  “签完协议之后,东宇公司把95%股权转让给了新华信托,还有5%债权质押给了新华信托,新华信托由此成为东宇公司实际控制人,这个之前并没有告诉我们。”知情人介绍,去年2月,东宇公司和新华信托签署了信托协议,计划从新华信托获得4亿元信托资金,2013年3至5月期间,新华信托付了2亿元人民币给东宇公司,但东宇公司获得该项资金后,未按照信托合同约定,将资金用于工程建设,而是挪作他用,这恰是导致工程最终全面停工的主要原因。

  但至于这笔钱究竟去了哪,该人员并未能提供详细证据。

  在苏商建设向现代快报提供的工商局备案材料中,一份题为《章程修正案》的文件详细记录了东宇公司的股权变更情况,文件显示:魏向阳、王浩两人分别出资60万元、4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3%及2%,而新华信托则出资19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5%。文件显示,股权变更之后,东宇公司的法人代表由新华信托方面一个名叫张晨的人出任,这份《章程修正案》的落款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现代快报记者查阅相关信息发现,东宇公司营业执照显示,发证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也就是《章程修正案》在扬州工商局备案的次日。

  按照时间推算,此时,东宇公司早已和泰达签订委托建设协议。

  开发商股权变更一年多,才有人发现

  不过,泰达、苏商建设以及江都建设三家公司均向现代快报记者透露,在股权变更之后长达一年多时间里,仍是东宇公司原掌舵人魏向阳协调推进建设工作,非但泰达公司方面不知情,就连后来招标进来的两家建筑企业也蒙在鼓里。直到迟迟不见工程款,工地停建,广陵新城方面介入调查,开发商易主一事才大白于天下。

  广陵新城方面在接受采访时证实,今年年初在推动安置房建设进度时,才发现东宇公司股权已经发生变更。

  “和我们签施工合同之前就转掉了。”苏商建设一江姓负责人向现代快报记者透露,东宇公司前掌舵人魏向阳在扬州建筑圈小有名气,签署施工合同时,虽然看到开发公司法人代表已经变更为张晨,但并未提出异议,“签完之后,我们并不知道,工人停工以后,我们才到工商部门查出来。”苏商建设一孔姓负责人也表示,公司是以招投标形式进场,一方面因为魏向阳的名声,另一方面也看到是安置房项目,政府是建设主体,“不会不给钱”,签订协议时对开发商的具体情况也并未深究。

  “不过,就算知道是新华信托,当时也不会怀疑的,新华信托实力多大啊,相当于傍上了一个大款。”孔姓负责人坦言,其实即便知道股权变更内幕,也不会影响协议的签订。同期招投标入场的另一家施工单位江都建设华姓负责人称,自己单位的情况和苏商建设相同,早前也不知道开发商的实际控股方是谁,“一直都是魏向阳在联系,看到法人代表签名变成了张晨,但没有怀疑,直到事情暴露,我们才知道”。

  震惊

  融资“保证函”涉嫌伪造公章

  按照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如果不是资金链断裂,泰达公司对于东宇公司易主也不知情,毕竟,他们只是委托建设方,不过,因为东宇公司向信托公司融资时,曾经提供了一份盖有“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签章的保证函,于是,这家公司也被卷了进来。

  在广陵新城另一政府人员提供的“公司函”中,扬州泰达公司明确表明,东宇公司和新华信托签署的信托协议中,起重要作用的“保证函”“公章及签名均系伪造”,并声明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责任。

  “我们的章中间五角星缺了一角,明显不一样。”广陵新城工程部一名肖姓人员介绍说,要启用扬州泰达公司公章,需要六七位领导同意,而在核查中,诸领导均称不知情,未曾同意使用该公章。此外,现代快报记者也发现,这份“保证函”虽注明2013年2月19日新华信托与扬州东宇公司签订信托协议,然而文件最后的落款时间却为当年2月1日,比信托协议签订日期还早。这样一份草率的“保证函”是怎样通过审批获得融资的,谁也不清楚。

  另外,再加上新华信托控股扬州东宇公司的营业执照颁发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而此前两天东宇公司刚和新华信托签署了“信托协议”,两公司暧昧的关系,难免让人想入非非。

  “肯定是有问题的,主要矛盾还在新华信托。”广陵新城方面透露,发现“保证函”存在问题后,他们已经向扬州公安局报案。但具体结果,还有待司法鉴定结果的出具。

  东宇曾获2亿元融资,如今大部分蒸发

  在广陵新城向现代快报记者提供的涉嫌伪造公章的“保证函”复印件内容显示,东宇公司将融资4亿元用于广福花园安置房建设。但广陵新城方面在调查中发现,实际上,去年3至5月期间,新华信托已向东宇公司支付了2亿元人民币,但是东宇公司并未将这笔资金全部用于支付工程款项,“广福花园三期工程资金计划表”显示,东宇公司仅向苏商建设、江都建设及桩基工程三家单位支付1000万元左右项目资金,“其余19000万元已被挪作他用。”

  但至于这笔钱究竟去了哪里,广陵新城、扬州泰达以及参建各方均称不清楚。

  “这个事情从表象来看是资金链断了,开发商东宇公司也跟我们诉苦,说贷款一分钱也没拿到。”广陵新城方面称,因项目不需要扬州泰达及广陵新城方面先期垫资,且对于融资一事此前并不知情,因而并未掌握这笔款项的具体流向。

  现代快报记者试图联系东宇公司及新华信托说明,遗憾的是,两方均拒绝接受采访。

  为了得到新华信托方面的回复,现代快报记者曾先后三次给新华信托上海公司一位名叫魏建中的负责人打过电话,此人在4月份曾亲到扬州参与事情处理。遗憾的是,现代快报记者表明身份后,对方先是说不了解详情,第二次直接挂断电话,最后一次更是明确称拒绝接受采访。扬州东宇公司一刘姓负责人对此也讳莫如深,表示自己仅为一名打工者,不方便说什么。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扬州泰达公司马姓负责人处获悉,新华信托方面曾明确称已经将2亿元工程款拨付到账,“工程还没开始,钱就已经拨下来了,我们不知道钱拨到哪里去了。”该人员介绍称,工程采用BT模式开建,“项目建成后,政府花钱购买。”因此,对于这笔钱不负监管责任。

  新华信托对工程款的去向没有解释,只简单称已经开始内部清查,“至少新华信托应该算监管不力吧。”该马姓负责人如是说。

  律师

  明确项目融资挪作他用

  视具体情况可按“诈骗罪”追责

  “这个要分情况看了,情况不同性质不同。”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扬州分所孙兴斌律师认为,按照国家规定,以具体项目融资来的钱,应该全额用于指定项目。也正因此,如果明确为伪造公章骗取融资,且融资资金已经用于指定项目,责任单位需要承担一个私造公章罪。但是,若这笔钱并没有用在指定项目,而是挪作他用,可能会以诈骗罪追究涉事人员及单位的法律责任。“现在要弄清楚这笔钱究竟到哪去了,是谁动了这笔钱,这个对法律责任认定起到关键作用。”孙兴斌如是介绍。

  未来

  新华信托明确终止投资

  广陵新城将安排接盘,保障建设

  现代快报记者采访获悉,按照拆迁安置计划,广福花园三期工程将于2015年6月交付。全面停工后,拆迁户得到信息非常不安,担心房子无法按时交付,影响使用。今年4月份,数百拆迁安置户曾聚集在工地讨要说法,“把整条路都堵起来了,后来政府来人答复出面解决才散开。”

  拆迁户的担忧不无道理,苏商建设方面在接受采访时透露,按照目前的工程进展情况,就算现在开发商拿钱继续开工,工程也至少要延期两个月交付。“新华信托要政府再给他们一个项目兜底,以前都出了这么多纰漏,政府肯定不能跳到这个坑里去。”广陵新城一负责人向现代快报记者介绍,新华信托方面也前后几次派人前来调查、解决此事。不过,对于东宇公司是否继续接建该项目,该人员称并不抱有太大期望。

  新华信托上海分公司高层5月11日在扬州协调时已明确表示,将停止工程投资。扬州泰达公司、开发商、施工单位解约后具体方案将进行协商。按照广陵新城及扬州泰达公司的计划,委建协议解除后,将安排其他安置房开发公司接盘。对此,苏商建设孔姓负责人认为,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在他看来,扬州泰达与东宇公司之间以及苏商建设和东宇公司之间,就相当于两对夫妻,“只有扬州泰达和东宇解除协议,我们也和东宇解除合同,双方才能成为合法的夫妻。”

  不过,让孔姓负责人担忧的是,目前参建两建筑公司共有约1700多名工人工资尚未发放,正式停工两个多月已经对各方造成不小损失,协议解除后,新接手公司能否继续履行原来的合同,前期完成的工作量是否能按照原先协议支付工程款,停工造成的损失是否会支付等等都会给项目继续推进带来阻力。对于施工方的担忧,扬州泰达公司负责人称,“他们是和东宇公司签订的合同,这期间造成的所有损失,都该由东宇公司负责,跟扬州泰达、广陵新城没有丝毫关系。”

  此外,广陵新城也明确表示,按照面积推算,广福花园三期项目可安置千余户拆迁户,交付时间若拖延半年,广陵新城就要向所有拆迁安置住户补偿一笔总额约5000万元的巨款,这个损失该由谁承担也成了问题?此外,孙兴斌律师也认为,合同终止牵扯到规划许可证、建筑用地许可证等等很多证件的责任主体变更较为困难。如此说来,施工单位负责人的担忧不无道理。一些问题理不清楚,这个项目很有可能陷入僵局。

  追问

  开发商出问题

  广陵新城该不该担责?

  有人认为,东宇公司是广陵新城方面选定的开发商,造成这样的问题,广陵新城理应承担一定责任。但广陵新城方面认为,出事前,东宇公司在扬州房地产建设领域小有名气,当初选择委托东宇公司代为建设广福花园三期项目,并不存在过失,其后出现问题,是难以控制的,因此,不应被追责。

  那么,广陵新城在此事件中,究竟该不该担负一定责任?

  “要看是否用地及各个环节是否规范审批,如果规范审批那问题就不大。”南京一法律专家认为,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房地产项目启动建设前,需要保证一定资金到账,不过这笔款项在开发商财政账目中,政府无法获悉,但作为建设主体,广陵新城负有监管责任,应对此进行必要监督。因监督不当造成问题,政府也难辞其咎。只不过,具体责任的判定还要看政府在过程中是否有明显过失,若明显存在过错,则承担责任要大一些。“这中间出现的风险难以掌控,开发商虽然是政府选择的,但只要整个过程合规合法,后面出现一些并非政府过错造成的风险,也不应该过分责备政府。”

  目前两施工单位1700余名工人,扬州逾千拆迁户正眼巴巴地等着答案。对于具体的处理结果,现代快报还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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