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5年亏损,累计虚构利润3.44亿元,南纺股份以此保全了上市资格。南纺股份今日公告,公司于15日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给予罚款和警告的处罚。
据了解,南纺股份于2012年3月23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经查明,公司于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分别虚构利润3109.15万元、4223.33万元、15199.83万元、6053.18万元和5864.12万元,占其披露利润的127.39%、151.22%、962.40%、382.43%和5590.73%。扣除虚构的利润,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的利润分别为-668.65万元、-1430.59万元、-13620.47万元、-4470.40万元和-5969.01万元。证监会决定,分别给予南纺股份和前董事长兼总经理单晓钟、前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丁杰、前副总经理刘盛宁等12名责任人警告以及5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胡海鸽、周发亮等5人因已过行政处罚时效,不再行政处罚。
南纺股份2001年3月上市后,单晓钟“执掌”近10年。南京市审计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时,发现公司资产负债表已变得相当脆弱,截至2010年末,不良资产总额高达10.3亿元,形成损失6.46亿元。公司表示,2012年以来,公司主动整改,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并已对以前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于2012年度实现扭亏为盈。现代快报见习记者 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