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宣判
对4名城管维持原判
5月15日上午,备受社会关注的湖南“临武瓜农事件”二审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宣判。法院审理后,做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7月17日,临武县城管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当地瓜农邓正加夫妇发生争执,冲突中邓正加倒地死亡,这一事件广受社会关注。事发后,涉事城管局工作人员被刑拘,城管局局长胡郴、党组副书记邹红卫被免职。
2013年12月27日,永兴县人民法院对涉事城管廖卫昌、袁城、骆威平、夏际玉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年、4年、3年6个月。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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