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韩秋)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扬州市纪委了解到,五一小长假期间,扬州市有7辆公车未封存在库,6辆公车停放在小区内,其中3辆公车存在私用,经再调查核实,已责成这些公车所在单位作出严肃处理。
据了解,五一小长假期间,扬州市纪委党风政风室组织了明查暗访检查组,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市法制办、经信委、气象局、司法局、民政局、科技局、科协、城管局公车封存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核查这些单位有没有真实做到按规定执行公车封存制度、统一入库停放。此次检查核实共有7辆公车未归库封存,6辆公车停放在小区内。扬州市纪委及时发函给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求其认真作出书面说明,并根据相关单位上报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据介绍,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结果表明:7辆未归库公车中3辆用于公务保障,2辆为计划报废车辆,扬州市科协的2辆公车存在未及时归库和驾驶员公车私用情况,扬州市纪委已责成科协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办公室主任和相关驾驶员作出严肃处理。6辆违规停放在小区内的公车,其中3辆用于公务保障,隶属扬州海事局水上搜救中心的1辆公车存在公车私用问题,扬州市纪委已责成扬州海事局立案调查;扬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管理办公室的1辆公车、生态科技新城特巡警的1辆公车执行公务后,未及时归库,已作出严肃处理。
扬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每逢清明、“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及时公布处理结果,严肃追究责任。
纪委已责成相关单位严肃处理
严查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