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男子刘强的婚姻生活一直不顺,两次婚姻失败。2012年初,与家里人介绍的远在内蒙古包头的女子陈娟领取了结婚证,开始了第三段婚姻,次年儿子出生。就在众人都以为刘强的生活重新步上正轨时,刘强却百般不同意陈娟来太仓共同生活。不甘心的陈娟前往太仓想具体问问刘强,竟发现他已偷偷与第二任妻子结婚。近日,太仓市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刘强有期徒刑一年。张伊扬 何洁
刘强今年43岁,国内一家知名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太仓一家公司工作。2006年经人介绍就认识了家住内蒙包头的陈娟。尽管是过着“牛郎织女”般的生活,但陈娟对刘强一往情深。2012年1月9日,两人在包头领取了结婚证。2013年1月4日,两人的儿子出生。
考虑到儿子的成长过程少不了父亲,陈娟多次跟刘强提出到太仓生活,他却百般推托。陈娟不甘心,就到太仓找刘强,想跟他当面敲定这件事。
在太仓的一番了解,让陈娟仿佛遭到了晴天霹雳。陈娟说,她在计生部门了解到,刘强在跟陈娟结婚以后,又和前妻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前妻还怀孕了。后来因为没有申领下来二胎准生证,把孩子打掉了。
“我这才知道他有婚史。”陈娟一怒之下把刘强告上了法庭。
法庭的调查让陈娟大吃一惊。原来,刘强早年离过一次婚,和陈娟在内蒙包头登记结婚前不到一个月,和第二任妻子林芳离婚了。这边还没有和陈娟离婚,已经和林芳在太仓复婚了。
法院审理查明,刘强与第二任妻子林芳在2011年2月14日在太仓登记结婚,后于2011年12月20日办理离婚手续。2012年1月9日刘强与陈娟内蒙包头登记结婚。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13年2月4日与林芳办理复婚手续。小刘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