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是继微博之后又一个人气迅速累积的互动营销平台。近日,各种各样的问题屡屡曝出,从“集赞陷阱”到微信代购,不少消费者吃了亏。“微信消费”的风险有哪些?该怎样规避这些风险呢?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微信上的绝大多数卖家无营业执照,游离在工商、税务等行政部门的管理之外,存在着取证难、调查难的问题,一旦出现纠纷,不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
通讯员 候小伟 黄蓓 邵亚妮
现代快报记者 朱蓓
微信购物
衣服不如意想退货,很难
湖北的杨女士近日遇到了一件糟心事。她是个潮人,日前在微信朋友圈中看到有人发布了一些漂亮衣服的图片。她和发布人联系之后,付款买了衣服。
第三天杨女士就收到了。但到手的衣服和图片差距很大。郁闷的杨女士赶紧联系卖家退货,对方却不买账。杨女士意识到,她是实时付款,钱早已打给了卖家。最后,杨女士只得向工商部门求助。她投诉到了发货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某市场所在的秦淮工商分局大中桥工商所。
据了解,这也是新《消法》实施以来,大中桥工商所首次接到的“微信购物”消费投诉。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微信购物”自然也算是网络购物,理应享受新《消法》规定的“后悔权”,但这个案件却很难帮助调解。因为杨女士压根提供不出和她进行交易的卖家的真实经营地址、网络IP地址或者真实姓名。
微信集赞
集齐38个赞,馅饼变陷阱
南京一家美甲沙龙推出集赞免费美甲的活动,让王小姐非常心动。于是,她发动微信闺蜜群、同事群,在半天内就集满38个“赞”。
一周后,王小姐到该美甲沙龙做指甲,并向活动方出示集赞截图。满心期待的王小姐却被告知此活动有名额限制,送完即止。
眼瞅着馅饼变成了陷阱,王小姐很生气。协商未果,王小姐拨打了12315投诉。
秦淮工商分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美甲沙龙的微信营销确实涉嫌虚假宣传。工作人员告知店方,微博集“赞”是利用微信平台对其美甲沙龙进行宣传,消费者按照要求集齐了赞,双方即建立了合同关系,且合同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店方须履行合同义务。随后,王小姐及其他参与活动的12名顾客均在该美甲沙龙享受了免费美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