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灰太狼“烧伤小哥俩案昨天二审
制片方否认自身责任
三方均同意接受调解
连云港市东海县顽童模仿“灰太狼”烧伤小哥俩案,昨天二审在连云港中院开庭。
据了解,2013年4月6日,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街道男孩顺顺(化名)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剧情与李氏小哥俩做“绑架烤羊”游戏,导致李氏小哥俩被严重烧伤。同年12月18日,法院一审判被告点火烧伤同伴的儿童顺顺的监护人赔偿原告损失的60%,被告《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制作、发行人广东原创公司赔偿原告损失的15%,其余25%责任则由原告李氏兄弟的监护人自行承担。
判决后,广东原创公司提起上诉,认为《喜羊羊与灰太狼》制作与发行均已取得相关部门许可,所以自身不应承担任何责任,而导致李氏小哥俩被烧伤的原因则是监护人的监管不到位。李氏小哥俩的代理律师以及顺顺的代理律师则坚持,三名未成年人正是因为模仿了《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绑架烤羊”情节,最终才会产生严重后果。李氏小哥俩的代理律师在上诉中请求二审法院能够判决加大广东原创公司赔偿责任,将其从原先的15%提高到35%。顺顺的代理律师也提出同样观点,要求加大广东原创公司赔偿责任至40%。
昨天,案件没有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前,审判长询问三方是否愿意接受调解,三方代理人均表示愿意调解。通讯员 徐萌
现代快报记者 王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