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目前在各行各业的监管中,缺的不是监管制度,而是监管责任。
首先,一些监管部门长期存在的“不告不究”思想直接导致了监管职能的错位;其次,政府部门对涉及区域内的有影响的重大违规企业的监管,行政干预过多,弱化了监管的力度;最后,由于部门利益的纠葛,有些监管部门与相关违规企业已经是“扯不清”的关系,使刚性的监管制度沦为了一纸空文。有这些原因存在,监管行为能不滞后于媒体吗?监管不仅是一种职能,更是一种社会责任。正因如此,国家才设立了那么多的监管机构,用那么多财政钱养着这么多的监管人员。如果我们的监管机构形同虚设、监管人员频频失守,岂不是对民意的背离?盐城 钱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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