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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5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老太太遭三车碾轧后身亡
肇事者没一个停车看一眼
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中一人获刑

  三轮摩托车、五菱面包车、货车,接连有三辆车从老人身上轧了过去,却都没有停下来。这是去年11月发生在苏州市区的一起恶性交通事故。近日,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第一个肇事人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名肇事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去年11月27日早晨6点多,312国道官渎路路口发生一起车祸,有一名老太太倒地不起,现场没有车辆。路人发现情况后报警,120救护车至事故现场时,老太太已经身亡。

  警方随即调取监控录像,回放中看到一辆河南牌照的货车从死者身上碾轧过去,但没有停车逃离现场。但老人在货车碾轧之前就已躺在地上,继续往前看,才发现了真相。

  原来老太太俞某在人行横道内由南向北正常通行时,被一辆无牌照的三轮摩托车撞倒。摩托车逃离现场才一会儿,一辆五菱面包车由东向西经过路口时,撞击倒卧在地面的俞某并从她身上碾轧过去。紧接着才是张某驾驶半挂货车经过路口,右轮再次从俞某身上碾轧,并逃离现场。

  调查发现,第一个肇事人陈某在未取得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驾驶无牌照且车况不良的三轮摩托车闯红灯通行,将俞某撞倒在地并逃逸。警方认定陈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驾驶五菱面包车的周某、货车司机张某均承担事故次要责任,俞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姑苏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且陈某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又有逃逸行为,事后仅赔偿了被害人亲属2万元,最后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随后,俞某的家人提起民事诉讼,将三名肇事人及保险公司等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为三人均肇事逃逸,虽然有两车投了保险,但商业险不予赔付。法院一审判决交强险赔偿22万元。其余损失,由陈某承担18万余元,面包车司机周某赔偿8.7万余元,货车司机张某因事故期间行使职务,其雇主朱某承担赔偿4.7万余元。且三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说,同一被害人遭多车碾轧致死的情况,全国各地屡有发生。高速、城市快速路以及道路空旷车行较快的路段是重灾区。第一名驾驶人肇事后逃逸,此时被害人往往在道路中间且已经倒地,后面车辆难以及时发现情况来有效避让,尤其是在夜间、凌晨视线差、路面行人较少、车速较快的情况下,被害人很难幸免。因此,即使无法确认是否为第一名肇事人致被害人死亡,其仍旧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范昰彧 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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