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1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颁布实施十周年。2004年,南京的机动车保有量为58万辆,而现在,这个数字为187万辆,增长了2.2倍。
这十年,有两个标志性事件:一个是2011年的“醉驾入刑”;一个是2012年,公安部出台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
据南京交管部门数据显示,公安部123号令实施一年多以来,机动车超速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下降21%,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起数同比下降32.6%。
通讯员 宁交轩 现代快报记者 朱俊俊
昨天,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对公安部123号令重新进行了解读。这位负责人说,123号令从驾驶证考试申领、驾驶人及驾驶证审验教育、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等方面做了一系列严格规定。
其中,小型汽车、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项目做了不少调整。如科目一考试,除去在实际道路考试前进行的笔试外,上路后还要考核驾车人安全文明驾驶、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
科目二考试中,大中型客货车增加模拟高速公路、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考试项目;小型汽车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处罚加重
南京市交管局负责人说,123号令在违法处罚方面,也做了相应调整。比如,提高了对涉号牌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照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由原来的一次记6分提高至一次记12分。
交通违法下降了
客车超员的少了
2013年,因客车超员、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一次记12分的,同比分别下降 93.8%、54.2%和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