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应急救援演练
快报讯(记者 鹿伟)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怎么办?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其中明确,各省级专业应急机构每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省安委会办公室每两年至少组织1次联合演练。
据悉,本预案适用于省内发生的:(1)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灾难;(2)超出省辖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跨省辖市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3)需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
预案要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发地人民政府为主,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省安委会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别和部门应急救援职责,组织成立事故应急管理专家组。主要职责是: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指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为应急决策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
根据预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事故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