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会计用网银汇款时出了错,3万多元钱款被错打进公司前员工银行卡上,多次讨要无果后,会计将这名前员工起诉到法院。日前,宜兴法院判这名前员工不当得利,须退还这笔“意外之财”,还需承担延迟支付的相应利息。
老唐是某公司会计,1月29日,老唐通过网银向自己银行卡上转账时,由于电脑记录中他的银行账号和公司前员工孙某的银行账号前后相连,一不小心竟将3.65万元转入了孙某的账号。发现点错了帐号的老唐连忙赶到银行,希望银行的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操作,把这笔错汇的款项给截住,可银行表示爱莫能助。老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与孙某取得联系,但孙某却不肯回应。
见孙某一直不肯退还其错汇的钱款,老唐向宜兴法院周铁法庭提起诉讼,要求孙某归还3.65万元并承担相应利息。诉讼期间,经多次沟通,孙某于2月28日退还老唐1.2万元。
日前,宜兴法院审理认为,孙某无合法依据获得款项的行为已构成不当得利,判决孙某返还老唐余款2.45万元并承担延迟支付的相应利息。(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李远 钱晨 薛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