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的女儿沉迷追韩星不爱上学,声称“我爱我的明星,就是胜过爱父母”,父亲李某在一次与女儿争吵后情绪失控,持刀将女儿砍死,而后割腕自杀未遂报警投案。4月28日上午,被指控涉嫌故意杀人罪的李某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审。
检方指控,2013年11月8日8时许,被告人李某在丰台区家中,因琐事与其女小红(化名)发生争吵。在争吵过程中,李某持菜刀砍击小红头面部数下,致其死亡。后李某用菜刀割手腕自杀未遂并报警投案。
李某说,事发当天6点15分,他叫女儿起床上学,女儿让他去打车,他到楼下叫好了出租车,等了半天女儿打来电话,说找不到铅笔刀就不去上学了。李某说他进屋看见地上是摔坏的手机还有书包等东西,“我说因为这么点事,你太无法无天了,我就打了她头一下。”李某说他责备孩子追星,她一句“我爱我的明星,就是胜过爱父母”让李某失去理智,拿刀砍了她。
李某说家里经济很困难,靠低保和岳父母接济过日子,但女儿老上网早晨起不来,上学就得打车,从南苑到公益桥的出租车费用是50元。但被害人的外公刘先生对李某称因追星杀女儿不认可。在庭审结束时,李某哭着跪地向岳父道歉,称自己错了。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