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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公民反腐政府埋单
应有制度化保障

  安徽灵璧县七旬老人汤尊自费反腐,成功扳倒9名干部后,落下了一身债务。日前,灵璧县信访局召开听证会,决定让汤尊所在的向阳乡政府对其补偿43741元,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4月28日《市场星报》)

  公民反腐政府埋单,这在当下中国尚属新鲜事。在一些地方,公民举报“问题官员”,若不被打击报复就已是幸运,若能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便已是惊喜,哪里还敢奢望政府为反腐开销埋单。

  反腐既要依靠纪检监察部门,更要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使腐败分子在人民群众雪亮的眼睛下无处遁形。中央一再鼓励民众提供反腐线索、举报涉腐官员,事实也证明,民众举报对于巨大反腐成果的取得功不可没。显然,鼓励民众举报,须以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为前提,这既包括举报人免予被打击报复的权利,也包括保护举报人的经济利益。公民反腐是要花钱的,收集、整理、打印举报材料要花钱,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也都是必不可少的开销,汤尊老人的反腐行动,前前后后花去了4万多元。无论从哪个角度讲,这笔钱都不应该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同样是反腐,纪检监管部门的反腐成本由公共财政开支,同样,公民反腐的开销也应该由政府埋单。公民反腐政府埋单应该成为常态,更需要有制度化保障。灵璧县信访局和向阳乡政府的补偿决定虽然值得称赞,但从新闻报道来看,这毕竟只是临时性举措,或者说是“特事特办”。唯有将公民反腐政府埋单作为一种常态化的制度,才能保障举报者的权益,进而激发公民参与反腐的热情。

  浙江 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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