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常熟五星二区一幢“25岁”居民楼出现裂缝,30户居民紧急撤离一事,引发广泛关注,现代快报曾详细报道此事。4月27日,居民楼突然发生局部坍塌,常熟市政府当即启动应急预案,对居民楼依法组织拆除。昨天,现代快报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小区看到,居民楼已经拆除。记者从常熟市住建部门获悉,居民楼已被鉴定为“D级危房”,但具体原因还需要等进一步的房屋鉴定报告。目前常熟市政府已经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将妥善处理安置好住户。现代快报记者 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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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规定,危险房屋是指房屋主体结构已严重损坏,或重要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可能丧失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经安全性鉴定和评估,可将房屋评定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D级就是通常说的危房。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无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一般需要加固或局部改造。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一般应整体拆除。
危楼被拆除,现场成为一片废墟
昨天上午10点多,现代快报记者来到了五星二区,只见在彩钢板包围的13幢楼处,大型机械设备已经进入其中工作,伴着一阵阵“轰隆隆”的声音,楼房慢慢被拆除。泥土扬尘顺着风向到处飞舞,围观的市民纷纷掩鼻。大约11点多,13幢楼房成为一片废墟,碎石块以及碎钢筋等堆起来足有两米多高。
“拆除掉会安全点,不然相邻的10幢、14幢就会受影响。”附近一位围观的群众说,如果13幢突然发生坍塌,很可能倒向南面的10幢,到时候后果更加不堪设想。
被鉴定为“D级危房”
记者了解到,在政府组织30户业主全部撤离13幢楼时,曾通告称后续处置措施将在房屋鉴定报告出来后再公布,而房屋鉴定在各种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将于二十个工作日内出具。现在离撤离才过了6天,那么为何就要拆除房屋呢?对此,常熟市住建局副局长薛志恒介绍,4月27日中午时分,房屋承重结构发生破坏并出现局部坍塌。根据现场观测并结合连续多天检测数据分析,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常熟房管部门进行了紧急通知,居民楼被鉴定为“D级危房”,建议对房屋实施整体拆除。当天下午,常熟市政府启动应急预案,为确保公共安全,对五星二区13幢实施拆除。“如果突然坍塌,可能对周边房屋,尤其是前后相邻的10幢、14幢造成影响。”薛志恒说。
“从直观来看,系地基下沉引起的整体结构变形,但是具体原因还得等房屋鉴定报告出来。”房屋安全管理所所长杨静荷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还没收到附近居民反映出现裂缝安全隐患情况,房管部门也未监测到相应情况。
处置方案正在研究制定中
薛志恒说,事发后,常熟市政府十分重视,多次召开紧急会议,目前已经成立了三个专项工作小组,政策研究小组、应急处理小组、事故调查小组。房屋安全事故调查小组,主要调查事故原因,同时委托第三方对房屋倒塌原因进行技术分析,确保客观公正。事故原因一经查实,即向全社会公布。政策研究小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妥善处置方案。
薛志恒坦言,请居民放心,政府有关部门接下来会和业主们积极沟通进行协商处理。
虞山镇党委常委褚宏伟告诉记者,撤离之初,先期通过社区给予13幢居民一周的临时过渡补助,每人每天50元。现在居民楼发生“突变”,虞山镇已启动民政临时救助程序,给每户发放了2000元现金补助,妥善解决目前住户生活困难。
至于接下来的具体处置方案,褚宏伟称,他们将和住建部门、业主代表等多方沟通。
当时的房地产企业已经注销,律师称还可追责
据了解,五星二区13幢居民楼是建造于1989年的普通商品房,为砖混结构。按照有关规定,混凝土、砖混结构的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那么这幢楼才“25岁”就出现了如此问题,当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要担责呢?
对此,薛志恒透露,当时13幢居民楼是由一家国有企业开发的,目前这家房地产企业因转制注销了。至于是否需要担责,也得等具体的房屋鉴定报告出来后视情况再定。
江苏智择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少华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在住宅设计使用年限即俗称的“使用有效期”内,主体结构出现问题,原建设单位要承担责任。对于企业是否已经注销并不是问题,注销之前的状态很重要,即便注销之后,也可以从工商部门查到出资额。蒋少华称,还是可以依此找到开办单位(通常意义上的股东),应在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