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修订终告完成,4月24日获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历时已近三年,但生效日期还算紧凑,就在明年1月1日。
修订后的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有几个方面的进展引人瞩目:一是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二是处罚不再封顶,三是环保公益诉讼。这些规定都获得好评,虽然程度仍然不一。划定生态红线,不可触碰,这很好。处罚不再封顶,有人表示仍显模糊,裁量自由度大,不好执行。我想,政府的实施细则和各地的实施办法,会来落实,不着急。环保公益诉讼,扩展到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保公益活动5年以上且无违法纪录的社会组织,限制条件不少,但仍算是谨慎地扩大了诉讼主体。
总体而言,对此次修订后的环保法,舆论评价相当积极,肯定这部法律显示了治理环境的决心。还有一些不满足,认为环保法律措施还不够严厉;还有一些担心,是针对执行中会不会真正落实。
从环保法得到的评价,以及不满足、担心,都可以看到社会已形成更加严厉地整治环境污染的氛围。25年前制订环保法时,人们还是基于“决不能先污染后治理”的理想。25年后修订环保法时,现实则是污染严重急需治理。可以说,西方工业化国家“先污染再治理”的老路,实际上未能如愿避免。
环保主题在中国的呈现是加速的。25年前一般人还很少购买纯净水,今天瓶装水、桶装水已经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家庭中。自来水的一般品质受到了怀疑,这既与人们更加重视自己的健康有关,也与对水环境越来越糟糕的感知有关。早些年空气质量上还只有北方人苦恼于春季的风沙,现在雾霾已时常与呼吸为伴,而且不分南方北方。
发展与环境的困扰,其实潜伏在所有人的心中,绝非只是有着GDP崇拜症的官员。很多人热衷于经济增速的加快,以及由此带来的商品丰富、收入提高、购买力增强、市景和生活的改变,而很少有人能够为了环境而守着资源不开发,很少有人能够接受增长比别人慢。GDP崇拜,既是官员的病,其实也是被“经济”思维武装起来了的全民的病。
即使今天,环保已重要到与其说是新的社会理念不如说是新的生存要求,人们仍然用两种相互矛盾的态度来面对问题。在遇到具体环境事件时,人们容易用环保的观点来看待事物;人们也会一般性地发表对环境的感慨。但更加稳固的想法,还是得获得“增长”。GDP、收入、消费、各种商品的拥有,从数据到实物,都要增长得越快越好,这些东西不仅度量了官员的政绩,也度量了普通人的幸福感,乃至标记了跟其他人、其他地方相比的优越感。
被修订的环保法有可能被各个地方的发展现实击败,不只是因为企业“以盈利为目的”的天然倾向,不只是官员以之获取政绩,还包括民众对政府提出的“千方百计求发展”的要求。
修订后的环保法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环保部门至关重要,但考虑到环保部门在各个地方政府序列中的位置,考虑到发展与环保的社会纠结仍然存在,考虑到地方竞争的强劲冲动,考虑到发展越快越好的社会背景和大众观念,可以说切实执行环保法,还是任重道远。
以前所未有的能力破坏和摧毁环境,是工业社会整套哲学、文化、制度造成的后果之一。环保立法和执法,说到底只是使已经发生了的环保主题问题化、法律化。环境保护的成功,最终取决于文明形态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变。
□时事评论员 刘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