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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十几万的摩托车被盗
车主悬赏万元寻线索
  车主发到网上的监控图片
  图片来自网络

  昨天上午,有网友在扬州高邮文游台论坛上发帖,称24日凌晨5时许,其本人停在高邮北海地下停车场一辆高档摩托车被人盗走,为了尽快找到该车,他向高邮警方报案的同时还在网站上公布出相关监控图片,个人悬赏万元寻车。

  通讯员 其定

  现代快报记者 韩秋

  现代快报记者查看该论坛时发现,网友“M·oon”以《重金悬赏 偷车贼可耻》为标题发布了该帖,帖中称“4月24日早晨5点10分,在北海地下停车场发生一起恶劣盗窃案件,以下图片是罪犯盗窃时的照片跟被盗车辆的相关信息,如帮我找到此车者奖金10000元整,提供有效线索者根据提供线索的重要性给予相应的酬金。望知情人与我联系!”行文末尾还附上了电话联系方式。

  昨天,记者联系上了发帖网友张先生。他说,24日凌晨2时许,他将价值10万多元的本田摩托跑车停放在高邮北海地下停车场处,随后就离开,然而,就在当日凌晨5时许,一名男子戴上头盔全副武装起来,佯装是车主,轻轻走到车前盗走这辆高档摩托车,而该车买回来才四五天时间。24日上午11时许,他打算到地下停车场取车,却惊讶地发现摩托车不见了,随即拨打了110报警,高邮警方也紧随介入调查。

  通过调取停车场附近的相关监控,张先生终于发现了盗窃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基本特征与行踪,但由于犯罪嫌疑人戴着头盔,灯光昏暗看不清真正的面貌。为让自己丢失的摩托车早日找到,张先生便想到了在该网站上曝光犯罪嫌疑人的照片。为此,张先生还悬赏万元奖金奖励直接找到该车者,另外还对提供有效破案线索的人员进行相应奖励,期限是直到车找到为止。

  律师说法

  “网络通缉”须注意法律风险

  针对这一做法,市民看法不一,有人认为将嫌疑人照片在网上曝光有点欠妥,也有人认为,这种做法未尝不可。对此,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海川认为,网民可以发布帖子寻找嫌疑人,但必须客观陈述事实。如发布的信息不符合事实,帖子中牵扯到的人可以追究发帖人法律责任。受害者可以在公安部门认定嫌疑人后,征得公安部门同意,再到网上发帖寻找犯罪嫌疑人,这样可保证帖子的客观真实性,不会引起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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