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南京百日“洗脸”大行动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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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江宁区14人因“脏乱差破”被问责
除直接责任人,垂管部门、职能部门负责人也被问责

  快报讯(通讯员 吴德 记者 鹿伟)昨天下午,南京市纪委、市督察办发出“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第7号问责通报,江宁区委区政府对涉及3起环境“脏乱差破”问题的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集中问责。“与以往问责不同的是,江宁区委、区政府不仅对街道、社区等环境问题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而且对在地方环境‘脏乱差破’问题中负有管理责任的垂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一体问责。”对于此次问责,市纪委、市督察办负责人如此解读。

  这位负责人说,问责的目的是为确保每一个环境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都必须落到实处,因此,问责必须问到位。对驻区职能部门的环境责任人实行一体问责,就是要表明,环境问题不仅仅是基层街道社区的事,每一个驻区部门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驻区部门出现管理不到位、解决不到位、监督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而导致环境“脏乱差破”,同样必须承担责任,并进行一体问责。

  ■相关链接

  江宁区麒麟街道建南社区“黑作坊”环境污染,7人被问责

  【问题直击】4月19日至21日,有媒体连续报道了江宁区麒麟街道建南社区“黑作坊”环境污染问题。经查,江宁区麒麟街道建南社区龙虎山有4家塑料加工作坊、1家服装加工作坊,均系无证经营,并对龙虎山内环境造成污染。2014年1月至4月,江宁区12345数次接到群众投诉,街道及相关部门虽多次协调但均未解决问题。麒麟街道及工商、环保部门监管不严,解决措施不力,管理职责履行不到位。

  【处理情况】1.给予麒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范长虎行政记过处分,同时给予停职检查处理;2.给予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石长青行政记过处分;3.给予汤山工商所所长马爱军党内警告处分;4.给予麒麟街道建南社区党总支书记叶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5.给予麒麟街道办事处主任易强告诫并通报批评处理;6.给予区环保局副局长范红军、区工商分局副调研员黄卫胜通报批评处理。

  

  江宁区东山街道南方花园商业街等处环境脏乱差,5人被问责

  【问题直击】4月19日至21日,有媒体连续报道了江宁区东山街道多处存在环境脏乱差问题。经查,江宁区东山街道南方花园商业街道路两侧污水四溢,车辆乱停乱放;天地新城步行街道路两边商户占道经营;玉靖花园小区绿化带上车辆随意停放,多处绿化被毁;鞭鞍河河面有垃圾;双龙别墅园石狮旁、土山路内有杂物垃圾堆放;岔路口中弛路属“断头路”,几年未修,并有建筑垃圾堆放。东山街道管理不善,监管措施不力,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

  【处理情况】1.给予东山街道市容中队分队长徐宜秋免职处理;2.给予东山街道分管城管工作的副主任蒋万龙责令作出检查并通报批评处理;3.给予东山街道东山社区主任陈延俊,东山街道岔路社区主任赵章勇,东山街道市容中队队长、物管办主任易祥发告诫并责令作出检查处理。

  

  江宁高新园义乌小商品城等处环境脏乱差,2人被处理

  【问题直击】4月19日至21日,有媒体连续报道了江宁高新园多处存在环境脏乱差问题。经查,江宁高新园义乌小商品城商户门前堆放货物、建材等,道路设施破损;吉印大道、务本路、龙眠大道、江宁汽车客运站有建筑、生活垃圾堆放;天景山如意苑小区公厕建设设施不全两年未开放。江宁高新园履行管理职责不到位。

  【处理情况】给予高新园综管办主任徐颂波、高新园综管办大学城中队中队长蔡涛告诫并责令作出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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