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提要:当下,污染有所抬头,但污染治理举步维艰。“旧法”偏软导致的违法成本过低,是核心原因。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已于昨天通过(详见今日快报封6版),亮点若干,但若以两个字来概括,可称“强硬”。
最要点赞的是按日计罚上不封顶。而可以查封、扣押,被专家视为监管有了硬招。再如综合性调控手段:如果你是个超标排污企业,国土部门审批的时候不给你土地,你想上市不给你上市,还可以不给你供水,不给你供电……
这些硬招,招招“锁喉”。更遑论法律责任的“升级”:分四种情形拘留、对领导干部可采取引咎辞职制等。
硬招发力将极大改变违法成本过低的局面。当下,污染有所抬头,但污染治理举步维艰。“旧法”偏软导致的违法成本过低,是核心原因。
昨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提及:他在北京市某局当副局长时,对一个地方的违法情况带队执法,因没有查封扣押权,就未予处罚。对方二次违法时,北京电视台发了新闻。而第三次被抓住的时候,对方“不但不感到羞愧,还对我们表示感谢,说感谢你让我们上了电视,我们出名了”。这是何等的讽刺?
轻罚如同“鼓励违法”。湖北日报去年披露,武汉环境污染,7成系企业故意所为,就是因为违法成本低。
所以,审视前述硬招,尤以“按日计罚上不封顶”为最。对“按日计罚上不封顶”,不仅“坊间呼声”早已有之,官方动此念头也有年头。2007年,有感松花江污染事件的惨痛教训,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表态应实行环境违法“按日计罚”。相关事件被视为建国以来之最严重的一次,但顶破天只能罚100万。这等“小钱”,对财大气粗的企业来说何足挂齿?
“按日计罚”威慑力究竟有多大?有过测算:如果对一家超标排污的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而现有处罚上限是10万元的话,每月处罚将累计达300万元,一年就是3000多万元。恐怕没有几个企业敢和法律掰手腕。
环保法趋严趋硬,“虽迟不晚”。雾霾祸国、脏水暗涌……治理污染的形势越来越急迫,岂能手无重器?重建失落已久的公平,就是要让环境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最大”成本;保护公众环境权益不再束手无策,就是要让立法和执法消除漏洞、革除弊端。
以强调生态文明、环境权的“新法”代替强调经济优先的“旧法”,意味着一个历史拐点的到来,也意味着环保体制改革进入到一个新的层面。“强硬”当然不是目的,唤起对环境和公众权益的敬畏,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