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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4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人才引进流程精简 删减了十余种申报材料

  昨天,记者从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获悉,从当天开始,苏州市人才引进申办流程将在四个方面做出调整,删减了十余种申报材料。

  据了解,此次有四类材料以及一项政策与公安同步调整。四类材料在申报时被取消,包括《全国流动人员婚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卡、土地证、随迁配偶和成年未婚子女的失业证明、劳动合同。并调整一项规定,“对于在市区大专院校就读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已满两年的毕业生,满足购房或投靠配偶条件的,应按购房和投靠配偶方式受理,不再要求将申请人户口迁回原籍后再申请。”

  记者了解到,有三项政策是针对苏州市区做出的调整。《特聘工作证》不再作为大中专办理落户的必备材料,取消后落户条件调整为:“被单位合法聘用,在同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缴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符合条件后办理落户手续。

  还将取消留学回国的出国护照和留学人员证明,以《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并以备案表形式或单位和个人承诺的形式,替换《政审报告》、配偶的不随迁声明等无实际意义的材料。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提醒,后三项调整,各县市(含吴江区)仅做参照,是否减少还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决定。尹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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