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9版:金专讯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14年4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样板房“升级”成了水景房
房子过了5年质保期,责任难认定
  客厅墙面已经出现了大面积的霉斑

  2007年年底,南京市民于先生购买了白下区卫岗西一套凯祥花苑小区的房子,为了省去装修烦恼,于先生特意选择了一套开发商预留的精装样板间。由于当时该小区在南京属“一线”之列,再加上样板间为豪华装修,于先生为这套122平米的房子总共花费了近140万元。然而令于先生没想到的是,这套曾让他花“巨资”买来的房子,现在却因为渗水霉变等问题无法再住人,而他接下来也要为这套房子再花上一笔数额不小的维修费用。

  现代快报记者 马文煜 图/文

  调查

  过了质保期,漏水样板房没人修

  据于先生说,在他2007年刚拿房时就发现房子客厅部分墙体有潮湿的痕迹,“因为房子是二楼,当时看到潮湿,很自然想到是受一楼返潮的影响,所以也没在意。“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于先生发现家里出现水痕的地方越来越多,面积也越来越大,客厅墙面、阳台、卧室的墙和门窗处都出现了渗水痕迹,有的渗水点已经出现了大面积的霉斑,惨不忍睹。

  今年3月,于先生找来了开发商一位名叫张莹的客服部负责人和开发商另一名工程部负责人来现场检查,经工程人员现场检查得出结论,房屋外墙面防水层没做好,是导致于先生家漏水的根本原因。客服部的负责人也接受了这一说法,承认是房屋质量问题导致的屋内漏水。但表示,该房屋于2007年交付,距今已过了5年保修期,所以不能为此承担维修费用。

  开发商改口称渗水是因房屋老化

  于先生认为,该房虽然已过5年质保期,但漏水现象从交房之时就已发生,也确属建筑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对此负责。记者为此于本周一联系了上述负责人张莹,她在电话中表示,于先生的房子在2007年8月交付,直到2012年7月底,5年质保期内客服部都没有接到关于该房屋的报修记录,直至今年3月才接到业主于先生的投诉,漏水发生的准确时间很难认定,所以按照合同约定,开发企业是有权拒绝维修的。

  至于房屋出现渗水的原因,张莹并不认可是由外墙面防水层质量问题引起的,“当时工程部经过勘察,于先生家的渗水完全是因为建筑历经风吹雨淋,结构老化的正常现象。”这与于先生先前对记者的说辞截然相反。此外,张莹还表示,至于维修所需的经费,业主完全可向市物业办申请维修基金。

  记者随后向市物业办维修基金科的工作人员核实过,像于先生这样的情况,的确属于申请维修基金范畴。

  提醒

  为个人动用维修基金较难

  房子有问题早申报、早处理

  “小区物业的负责人告诫我,一般维修基金都是用在房屋公摊设施的后期维护上。为了你一家的问题,要动大家的维修基金,想必其他业主会难同意。”于先生说。据记者了解,于先生家渗水堵漏的维修费用大概要2万多元,之前为了省麻烦,他找过开发商提出双方可各自承担一部分维修费用,但都被开发商以房屋过了质保期为由明确拒绝。张莹也对记者表示:“如果业主能出具权威部门的渗水检测报告证明是建筑质量问题,且发生时间在质保期内,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于先生的遭遇,记者采访了南京市住建委质监站,一名工作人员回复,如果他可以举证渗水的情况确实发生在拿房后5年内,而且能够证明是由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是可以走法律途径向开发商索要赔偿的,但是现在5年期已过,举证难度很大。此外也提醒买房人,如果遭遇房屋质量问题,应尽早向开发商申报,一旦过了保修期,质量问题的责任认定是件很麻烦的事。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