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手术必需的鱼精蛋白,治疗甲亢的甲巯咪唑,麻醉用药氯胺酮等临床常用的低价经典老药,动辄供应不足,甚至断档脱销。
昨天上午,卫计委、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食药监局、中医药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日前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取消最高零售限价
《意见》提出,对纳入国家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取消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
同时,将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中央医药储备以用量不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地方医药储备以用量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
《意见》对包括一批经典老药在内的常用低价药品从改进价格管理、完善采购办法、建立短缺药品储备、加大政策扶持等方面明确了保障常用低价药品生产供应的政策措施。
低价药会不会价格暴涨?
有关负责人指出,制定意见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纠正常用低价药品的价格扭曲。意见印发后,部分药品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这是正常现象,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据介绍,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做好低价药品生产成本及实际购销价格监测工作,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价格频繁或调整幅度过大的要开展专项调查,保障药品价格在合理的区间内波动。
综合新华社、《法制晚报》
价格制订
根据成本 自主调整零售价格
在改进价格管理方面,对纳入国家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取消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另行制定)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
对因成本上涨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突破低价药品控制标准的,要退出低价药品清单,重新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
在完善采购办法方面,对纳入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由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相应资质审查的生产企业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自行网上交易,阳光采购,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中的参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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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报讯(见习记者 严君臣 记者 吴怡)近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对四款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措施,而叫停的原因,是这四款药夸大了药效,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这四款被叫停的药品:浙江泰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寿星补汁,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的参茸丸,青海帝玛尔藏药药业有限公司的回生甘露丸,以及吉林省天光药业有限公司的下消丸。
消费者如发现上述药品有售,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