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广东化州市丽岗镇及附近部分群众聚集,反对在该镇建设殡仪馆。在化州市宣传部门工作人员看来,项目的立项过程合理合法,群众之所以反对,一方面是地方群众封建残余思想较重,另一方面是“有人挑唆”。(4月15日《新京报》
我们丝毫不怀疑目前的殡仪馆选址的科学性,也相信都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但符合规定并非就可以建。这和PX项目一样,不仅有后续环保等问题的担忧,更有人们沉淀数千年的民俗心理这道坎要迈。所以,对于殡仪馆这类特殊项目,符合规定了还要走好程序,尤其不能跳过“民意”这一环。
从新闻看,化州市已开建的殡仪馆项目显然存在几个问题:其一,民意征询不够民主,存在缺位之嫌。当初“听证会上群众没异议”,却有那么多人聚集抗议,只能说明,所谓民意是“被代表”的伪民意。其二,征求民意存在欺骗行为。是殡仪馆就是殡仪馆,完全可以开诚布公,广泛征求意见。遮遮掩掩,用建垃圾焚烧场来糊弄百姓,问题的性质就变了。
不敢将项目透明,明里防百姓闹事,暗里却是对百姓知情权的戏弄。殡仪馆建设一方面因是民生工程而受欢迎,一方面又因涉及民俗心理而遭反对,其本身存在悖论,因而选址注定是道难题。选址科学合法仅仅是第一步,“尊重民意”更该是秉持的“底线”。
要过民意关,不仅要看普遍存在的“忌讳”心理如何纾解,更要看如何打消公众的担心。比如,项目本身是否会带来污染?如何制止一路吹吹打打的噪声?
可见,殡仪馆选址要遵从一个原则:尽量选建在偏僻地方,远离居民区。这也迫使我们反思一个问题:即城市规划的科学性问题。假如当初殡仪馆预留足够发展空间,何来现在重新选址? 江苏 晴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