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维等7人案结束法庭调查
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件4月14日继续在湖北省咸宁市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其中,刘维等7人案14日上午结束了法庭调查程序后休庭,将于15日开始进入法庭辩论。
14日上午,在刘维等7人案的庭审中,法庭继续就被告人刘维及其辩护人申请非法证据排除进行调查。审判长14日上午宣布下午休庭,15日上午进行法庭辩论。
同日上午,在刘汉等10人案的庭审中,应被告人刘汉申请,法庭许可刘汉就王永成被杀害一案的事实进行补充陈述。
随后,法庭就朱某被非法拘禁(致死)的事实进行调查。被告人刘汉进行了陈述,控辩双方分别对刘汉进行了讯问和发问。公诉人当庭出示了刘维等另案被告人的供述、证人证言、刑事判决书等证据。另案被告人陈力铭、钟昌华到庭接受调查。控辩双方发表了质证意见。
法庭随后就被告人涉嫌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事实进行调查。被告人刘汉、肖永红分别作了陈述,控辩双方分别对刘汉、肖永红进行了讯问和发问。公诉人当庭出示了被告人供述、搜查笔录、枪支弹药照片等证据。控辩双方发表了质证意见。
应被告人刘汉申请,法庭还就王永成被杀害一案的事实对被告人肖永红进行了补充调查,控辩双方分别对肖永红进行了讯问和发问。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