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在兰州曝出自来水苯超标后的第四天,经过专业部门数据监测和专家意见,兰州市宣布从当日7时开始,全市自来水恢复正常供水。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正在修建一条应急输水管道,以取代3号自流沟和受到污染的4号自流沟,从14日起预计10日内完工。
苯超标前自来水是否安全
目前,仍有群众表示疑虑:苯超标前自来水是否安全?
按照国家规定,对自来水苯指标每年检测两次。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进行水质大分析时,于4月10日检测出苯含量严重超标,引起一次供水危机。
那么,上一次对苯的检测是什么时候?两次检测之间,水质是否安全?
对此,兰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水质监测中心主任、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兰州监测站站长田红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说,自来水在3月份之前是安全的。按照国家规定频次,我们去年7月进行过对包括苯在内的各类指标的检测,按照计划,今年预定的检测时间是4月,正是这次水质大分析检测出了苯含量超标。但其实我们在3月也进行了一次检测,没有发现问题。”
另有一些专家表示,对苯等非常规指标的检测间隔长达半年,如果恰好在这个时间段内一些指标超标,是难以及时发现的,应根据各地实际,加大对一些指标检测的频次,例如对兰州而言,水厂周围有许多化工企业,就要加大对有关石油化工成分的检测。
环境污染责任如何追溯
初步判定,自流沟周边地下含油污水的形成原因与两次历史事故遗留有关。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教授杜群表示,事件起因如果源于上世纪80年代以及2002年的事故,即便当时的企业现在已经改制或者被兼并,但是它们对现在所造成的后果也应当由改制或兼并后所成立的企业来承担,历史原因并不能成为企业不承担责任的托辞。
“自来水厂和化工厂距离那么近,而且自来水厂的自流沟和化工管道相互交叉,这违反了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关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规定。”杜群说。
损失和影响应该谁来买单
网友们普遍质疑,究竟谁该为这次事件买单、担责?
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兰寿荣说,自来水厂必须承担直接责任,从法律的角度看,自来水被污染本身,已侵犯了作为消费者的兰州市民的安全保障权。如苯超标事件对消费者健康造成一定损害,后续医疗费用应由水厂承担,但政府方面有义务协助市民进行追偿。政府部门在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中主要承担行政责任,而非经济责任。如事件背后涉及滥用职权、徇私枉法,或事件最终造成严重后果的,政府有关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兰寿荣表示,如果这一事件中的污染者被确认为兰州石化,则水厂方面可向兰州石化方面进行下一步追偿。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