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办案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因为稍有疏忽,造成的影响将是巨大的,不管对受害人还是嫌疑人。最近,我就办了这样一个案件,一单位离职员工发现其福利卡中的钱不翼而飞,种种线索指向其前同事。从表面看,这似乎是一起盗窃案件,但当调查深入,我发现真相并非如此。
今年2月底,李晟从单位离职,福利卡里的钱当时没取走。到了3月份,原单位帮其办理福利卡的退款时,却发现卡里的4000多元不翼而飞,密码也被人改掉了。
接到报警,我侦查发现,李晟的福利卡是被人通过单位的内部网进行操作的,包括改密码、转移钱款,而且这些钱进了一个网络账户,并很快被消费掉了。看来,是有“内鬼”获取了李晟的身份信息,将卡上的钱偷走。
很快,我就找到了此案的嫌疑人周成,他是李晟原来的同事,两人关系一直挺好。周成承认这些钱被他据为己有。不过,一个细节让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周成说,福利卡密码并非他从单位系统内偷看来的,而是李晟发给他的。而且,李晟离职时,就委托他取福利卡里的钱,他一时糊涂就将钱花掉了。
如果周成说的是实话,那么他就并非盗窃,而是涉嫌侵占。按照法律规定,侵占要达到一定金额才能构成刑事犯罪,而4000多元并未达到构成犯罪金额标准。换句话说,如果周成涉嫌侵占,那么这只是一起民事案件。
要证实周成的话,只有找李晟问个明白。李晟表示,自己离职后确实请周成催办福利卡内钱款退还的事,身份证号码也是他发给周成的。同时,单位的人事经理也证实,李晟离职时表示对福利卡退款手续不清楚,人事经理建议李晟委托周成来办,得到了李晟的认可。
至此,此案真相大白。周成仅仅是侵占,并非盗窃。如果稍一疏忽,周成就可能变成盗窃嫌疑人,那么他将面临牢狱之灾,他的人生也可能因此改变。
(文中人物系化名)
讲述人:玄武公安分局板仓派出所民警 丁旸
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