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陶维洲)南京江宁一男子与人合伙开店,相关手续都是用合伙人的身份办理的。最近,他跟合伙人闹掰了,要用到合伙人的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为了省事,他就去办了一张假证,结果到银行办理业务时被当场戳穿。
小张今年29岁,前段时间,他和59岁的老李在江宁开了一家超市。同时,老李还以自己的名义去烟草专卖局办理了经营许可证,这样超市就可以销售香烟了。本来生意做得好好的,可最近小张和老李却因为经营理念问题产生了矛盾,老李一气之下离开了南京。
没想到,老李走了没几天,烟草专卖局就通知小张的超市,办理银行储蓄卡汇钱拿香烟。小张经过咨询才意识到问题严重了,因为烟草经营许可证是用老李的名字办的,银行储蓄卡也必须是老李的名字,不然就不能转账。
怎么办?小张灵机一动:办个老李的假身份证不就行了吗?于是,他找到办理假证的小广告,和对方联系后,对方表示需要一张照片。
这又让小张犯了难,老李快60岁了,用自己的照片显然不合适。找谁呢?想了半天,小张想起了以前帮自己做装修的夏师傅,他的年龄和老李相仿。联系上夏师傅后,小张将自己的“不情之请”说了出来,夏师傅二话没说就送来了一张一寸照片。小张立即拿着夏师傅的照片和老李的身份信息,花150元办了一张假身份证。
之后,夏师傅在小张的授意下,拿着假身份证到银行办理储蓄卡。银行工作人员将身份信息输入电脑后,却发现证照不符,随即报警。最终,小张和夏师傅因使用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被警方治安处罚。
小张后悔不已,用假证不仅没能办成事,还把自己搭进去了,实在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