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海牙国际法院3月31日就澳大利亚诉日本捕鲸案作出判决,认定日本每年在南极海域捕鲸并非出于“科学研究”目的,要求日本停止这一活动。
环境保护团体“喜大普奔”。日本政府“深感失望”但表示将遵守判决。日本媒体说,这意味着日本自1987年至今在南极海域的捕鲸活动将难以继续。
“科研捕鲸”,却不见科研成果
捕鲸案焦点是日本在南极海域捕鲸是否属于1946年《国际捕鲸管制公约》第八条允许的科研行为。澳方认为,日本捕鲸活动是打着科学旗号的商业捕鲸,违反公约规定;日方则辩称捕鲸是“合法的科学研究”。
国际法院斯洛伐克籍首席法官彼得·托姆卡说,日本在南极海域的科研捕鲸项目没能证明日方需要每年捕猎850头小须鲸、50头长须鲸和50头座头鲸,即便实际捕杀数目没有那么多。而且,日方没有考虑规模小或使用非致命方式的替代项目。
托姆卡说,日本科研捕鲸项目自2005年持续至今,关联大约3600头小须鲸的死亡,相比之下,至今科研成果“似乎有限”。国际法院认可澳方主张,即日本科研捕鲸项目自2005年至今,只列举了两篇经过同行评议的相关论文,且研究结论仅仅得自对9头遭捕杀小须鲸的解剖结果,与遭捕杀鲸类的总量不成比例。
托姆卡说,日方的证据不足以使人有理由相信捕鲸项目的设计和执行与日方所称“科研目标”相关。法院因而认定,日本政府授予的南极海域捕鲸特别许可并非出于“科研目的”,要求日方撤销现有许可,并且不再颁发。
联合国国际法院实行一审制,不允许上诉。美联社报道,国际法院就捕鲸案设立的法庭由16名法官组成,以12比4的表决结果通过判决。
捕鲸实际为了满足日本人的口腹之欲
国际捕鲸委员会1986年通过《全球禁止捕鲸公约》,禁止商业捕鲸,允许以科研为目的猎捕。日本同年签署这一条约,但援引《国际捕鲸管制公约》,次年开始“科研捕鲸”。反捕鲸团体指认日本捕鲸实际是为了国内消费,是商业捕鲸。
反捕鲸团体指出,日本科研捕鲸项目所获鲸肉大多流入国内市场。日本政府一直辩称鲸肉消费是“文化传统”,曾誓言“永不停止捕鲸”。尽管近年来国内鲸肉消费减少,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日本人把鲸肉视为美味佳肴。德新社报道,由于日本媒体经常局限于报道反捕鲸团体骚扰日本捕鲸船队,许多日本人并没有注意到国际上对日本捕鲸的批评。
南极海域禁了,日本依然在太平洋捕鲸
日本政府代表鹤冈公二3月31日在国际法院所在地荷兰海牙和平宫外告诉媒体记者,日方对判决结果“深感失望”,但会遵守判决。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稍后在东京发表声明说,日方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和深感失望”,但会予以遵守。
共同社认为,判决结果可能给全球捕鲸业带来沉重打击,但这家日本媒体同时指出,当天的判决不适用于在太平洋海域的捕鲸活动。日本在北太平洋有一个“科研捕鲸”项目,相比在南极海域的项目,规模较小。
国际法院没有认定日本在南极海域的捕鲸活动属商业捕鲸,而且明确提到,如果研究项目设计得更好,以科研为目的捕猎鲸类符合国际法。日本现有捕鲸项目试图确认,对一些鲸类的商业捕猎是否可以在不危及其种群生存的情况下恢复。
路透社同样认为,尽管国际法院的判决对日本来说是尴尬,但日本可以设计一个更具说服力、要求“致命捕猎”的新科研捕鲸项目,或者退出《国际捕鲸管制公约》。
胡若愚(新华社供本报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