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日债违约事件打破了国内债券刚性兑付的神话,如今信用事件开始向更高风险的私募债领域蔓延。近日,有消息称,本应于3月28日兑付首期利息的中小企业私募债“13中森债”出现付息困难,无法按期付息。而债券担保方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也被曝出,拒绝为该笔债券承担代偿责任。这也意味着,“13中森债”或成私募债市违约首例。现代快报记者 刘元媛
事件
传“13中森债”无法按期兑付利息
近日,有消息称,江苏徐州中森通浩新型板材有限公司(以下称中森通浩)2013年发行的私募债“13中森债”首期利息无法按期兑付。由于私募债只对投资人披露相关信息,“13中森债”公开披露的信息并不多。据同花顺Ifind显示,“13中森债”于2013年3月28日发行,发行总额1.8亿元,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债券票面利率10%。该债券每年付息一次,每年的3月28日为付息日(遇节假日则顺延),也就说上周五中森通浩就应兑付利息1800万元。但据多家媒体报道,中森通浩并未能按期兑付利息。
据公开信息显示,徐州中森通浩新型板材有限公司是由北京中森通浩集团公司投资兴建的高科技环保板材企业,项目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公司主要生产高科技新型环保节能板材产品。
据公司官网显示,中森通浩被徐州市委、市政府评为2009年最具发展潜力企业,同年中森板材还被评为“中国十大最具投资价值的项目”。
昨日,记者致电中森通浩询问债券违约一事,但截至发稿始终未得到任何回复。
背后
担保公司不愿“兜底”
在“13中森债”无法按期付息的情况下,债券担保方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也被曝出,拒绝为该笔债券承担代偿责任。
记者昨日多次致电中海信达担保有限公司,前台人员将电话接入公司一业务部门。当记者就“13中森债”违约一事咨询时,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不愿进行任何回应。在上周六,新浪微博认证为“知名信托学者、新浪财经专栏作家”的@信托圈爆料称,“来自中海信达内部可靠消息:该债由其江苏分公司私自担保,总部不知,且担保系在分公司注销后发生,因此担保无效。分公司无法人资格,没有总部委托授权,担保应无效。”
对此,一家券商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昨日表示,担保公司拒绝担保代偿的事很罕见,说明担保环节中肯定存在问题,或许是承销商的问题,如前期审核不严谨等。另外,该负责人分析,也有可能公司和担保方私底下签了“抽屉协议”。
现状
私募债将迎首个本金兑付高峰
自2012年6月问世以来,中小企业私募债已运行近2年。据悉,私募债期限常见2年期或“2+1”条款,即持债者在债券发行期满两年时可以选择行使回售条款,要求发行方偿付本金。也就是说,从6月起首批发行私募债的中小企业将面临机构投资者的密集偿付要求。据同花顺Ifind统计,在今年6月~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约44只。
机构分析认为,担保和发行人资质对于私募债的投资至关重要,尤其是担保对降低信用风险非常重要。因此,中信海达拒绝为“13中森债”兜底一事也引发极大关注。上述券商固收部负责人透露,“从市场反应来看,中信海达形象不太好,不被投资人认可”,有此顾虑并未与中信海达合作过。据媒体报道,中海信达曾因失信已被列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立案时间为2005年5月,涉案金额较小为34.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