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卫计委拒绝公开社会抚养费,被浙江律师告上法庭。日前,广州中院判决,责令被告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处理。(详见今日快报A2版)
在很多地方,社会抚养费的收支,都是一笔糊涂账。 此前,广东省卫计委就向媒体公布,2012年征收总额14.56亿元95%用到县、乡两级政府的工资奖金和办公经费,遭到质疑。
政府部门在当地输掉被广泛关注的官司,在中国内地并不多见。多数网友,对法院的判决,给予赞赏。舆论更关心,败诉的广东卫计委,是否会如实公布社会抚养费收支详细账目。而这才是最关键的实质问题。
卓然50:好!“依法治国”开始动真格的了!
子曰话江湖:赞法院!赞法官!
正直的人009:难得的胜诉,法治道路上的一次胜利。
范一招:问题是败诉了,他们就会公开吗?
Liberty:是否能公开,取决于是否不扯皮。
大门牙夏:败诉也不可能全部公开。处理结果,罚酒三杯!
杨学适:社会抚养费到底抚养了谁?
一网友:一个服务社会的部门,连账目都不公开,这部门还值得百姓的信任吗?拒绝公开就值得怀疑。
日出黑黑:不公开就全部撤职查办,小样,没猫腻会不敢公开?
gdzhengliu:社会抚养费应该用在孤儿抚养和社会教育方面,而不是用在贪官的工资奖金和办公费用上。
sumelong:现实是,赢了法律,执行不了!
民安于律清: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目的,如只是为了给县乡镇公职人员补充工资.奖金和办公经费,就让人匪夷所思了……
据新浪网
中国行政法学会理事、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泽晟:法律界对社会抚养费的性质认识一直存在不确定性,最初认定为惩罚性罚款,后来觉得不妥,普遍理解为占用社会资源的一种追偿性收费,其实本质上还是罚款。只是一般的罚款,征缴部门要专款专用,需要纳入国库收支,但各地社会抚养费的收支缺乏透明性,流向和用途,公众并不知情。另一个现实是,法律对社会抚养费的用途的规定也比较模糊,这也是引发社会抚养费流向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个人认为,社会抚养费充当了社会利益平衡功能,须起到应有作用。比如,一些农村土地承包户生二胎三胎,可能要分得一些土地, 这对于其他独生子女家庭来说,就不公平;再比如两个独生子女组成的家庭,以后需要赡养四个老人,压力很大。社会抚养费应该拿出一部分钱来,补贴独生子女家庭。
回到案例本身,广东的这一判决,具有标杆性意义。法院的依法判决,可以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我认为,各地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不仅应公开,而且应细化,比如征收什么人的,征收了多少,用到哪里去了,都应公开,以接受社会监督。
现代快报记者 曹玉兵 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