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凌晨,南京交警二大队民警在龙蟠中路整治酒驾时拦下一辆轿车,车内有酒味。开车的是一名中年男子,姓王,49岁,经过酒精含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当交警进一步调查后,大吃一惊,10年来,这已经是王某第5次酒驾被查了。如今,王某被吊销驾照,并于昨天被送往拘留所。
通讯员 葛川平
现代快报记者 孙申
喝完红酒等到深夜
还是被查出酒驾
3月20日凌晨,交警二大队民警在龙蟠中路整治酒驾。零点20分左右,交警拦下一辆蒙迪欧轿车,闻到车内有淡淡的酒味,于是让司机王某靠边停车,并让其出示驾照。但王某说,驾照忘带了。
经过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4.3mg/100ml,王某属于酒后驾驶。面对这样的结果,他显得十分郁闷。他说,前一天晚上在朋友家吃饭,两人喝了一瓶红酒。喝完酒后是晚上9点左右,担心酒驾被查,于是在朋友家喝茶聊天,一直等到深夜才开车回家,没想到还是遇到了交警。
在交警的追问下,男子报出了身份证号码,交警一查,发现男子的驾照已被扣了12分,而且正在被交警三大队暂扣,原因也是酒后驾驶 。交警问他,有过酒驾被查经历,为什么还敢酒驾?王某坦言,他还是心存侥幸,现在只有一个悔字。
第5次酒驾被查
驾照还在暂扣期间
进一步调查后,交警也不敢相信,王某竟然有5次酒驾被查的经历。
2004年12月10日晚上9点,王某酒驾在太平门路被查;2010年3月11日晚上8点多和2011年4月9日晚上9点多,他两次酒驾,都是在江宁路被交警查处。以上3次酒驾都是发生在2012年5月1日之前,当时的酒驾处罚为罚款500元、记12分和暂扣驾照3个月。
2012年5月1日开始实施醉驾“入刑”,加大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可是,这对王某并没有多大的震慑。
2013年12月13日,王某酒后驾车在中华路被查处,被罚款1000元、记12分和暂扣驾照6个月。如今,驾照被记12分并处暂扣期间,王某是不能开车的,他竟然又一次酒驾。
根据法律规定,再次酒驾被查的,吊销驾照,处10日以下拘留和并处2000元罚款。昨天,王某被依法拘留,他说,下次再也不敢心存侥幸了。
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相关人士介绍,和“醉驾入刑”之前的同期相比,酒后驾驶呈下降趋势,但还是有不少酒驾司机心存侥幸。为此,在加大酒后驾驶查处力度的同时,江苏省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的发生率。同时,南京将加大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此次在南京实施酒驾干预项目,正在联系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市分行和南京市保监会,准备将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和酒后驾驶引发交通事故的记录,纳入机动车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同时打算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纳入个人信用记录,降低酒驾司机的信用等级。
延伸
酒驾拟纳入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