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网络热议的“湘潭市副市长刘建宽在老家建别墅”一事,记者3月30日从湖南省纪委获悉,湖南省纪委已关注此举报,并安排人员对网上内容进行核实,若涉嫌违纪,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表示,据他了解,别墅是刘建宽兄弟姐妹分摊费用合建,网上所说的造价不属实。
3月28日下午,据网络媒体报道,一名举报人匿名举报湘潭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建宽在湖南娄底涟源安平镇老家的山上盖有一栋约500平方米的徽派别墅,占地约2亩。
该举报人称,刘建宽任永州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因修建金盾大厦(永州市公安职工小区)结识了一个邵东籍房地产公司老板,该老板曾到刘建宽老家山上叫来施工队,建了一座别墅,光基建、绿化等大约花了400多万元,不包括家具。
随后,有网络媒体通过调查了解到,刘建宽80岁的老母亲一人居住在别墅里。
对此,湖南省纪委预防腐败室副主任陆群在其个人微博“@御史在途”中称,从湘潭市纪委处了解到,刘建宽老母几年前向儿女提出改建上世纪70年代建的旧宅要求,被刘建宽拒绝。后考虑母亲患癌症(母亲本人至今不知),兄弟姐妹们才合计建房,建筑面积400余平方米,费用分摊,经商的妹妹摊得多些。该建筑基建承包价每平米600元,在湖南农村建一徽式建筑,基建成本每平米不超过700元,陆群认为:“若真如报道所说有500平米,其建筑成本最多三十几万元,加上绿化、装修、家具等,无论如何也难达400万元,数字存在严重水分。”
“开工前向湘潭市纪委报告了。至于刘建宽出了多少钱,其资金来源是否合法,只有刘建宽自己清楚。”陆群称,这仅仅是他个人针对有关报道的观点。“当然,我完全对自己的观点和提供的事实负责。”
3月30日,湖南省纪委通过其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发表消息声称:已安排有关人员对网上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如涉嫌违纪,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综合新华社、《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