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9名党员干部
违反八项规定被处分
浙江省绍兴市纪委发出通报,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9名党员干部作出严肃处理。
其中,绍兴市越城区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铃铭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卡、违规使用警车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予以免职,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柯桥区水利水电局工作人员周烽、宋波及平水水利服务站工作人员吕华根、郑吉兴,在村级工程验收中违规收受红包,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退还;上虞区崧厦国土资源所原副所长曹光军工作时间搓麻将,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予以行政免职并调离所在站所。
此外,诸暨市王家井镇副镇长陈淑萍违规用公家名义为私人订餐并挂账,被省暗访组查到,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嵊州市长乐国土所原所长钱忠兴为女儿大办婚宴,违规收受礼金,予以行政免职、党纪立案;新昌县人力社保局原局长杜伟阳,通过虚增会务费和餐饮费方式报销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予以行政免职。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