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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拿敬老院当“取款机”套现金
还贪污慈善救助款买车
溧水东屏镇民政办原主任获刑7年半

  对孤寡老人,以及家庭特别困难人群,民政部门有专项慈善救助资金保障。然而,溧水东屏镇民政办原主任章某和下属刘某,却盯上了这些救助资金,采取截留、虚报冒领等手段,贪污慈善救助资金17万余元,还挪用公款25万元。不久前,两人均获刑。 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

  虚开发票套取补助款

  今年40多岁的章某,曾任溧水东屏镇民政办公室主任。因辖区内有一家供养孤寡老人的敬老院,还有不少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困难,所以每年上级民政部门都会拨救助资金。

  这些钱到了镇民政办后,都需要章某批准,再由他手下的刘某报账并最终支付。从2009年1月开始,章某指使刘某,先后多次在东屏镇敬老院购买床上用品等事项中空开、虚开发票,套取了民政部门的补助款5万多元。

  此外,从2007年10月到2011年11月,章刘二人还多次以敬老院购买大米、食品等事项为名,直接虚开发票,列入了敬老院的开支,一共套取了近27000元现金。

  给困难居民的救助款也不放过

  在2007年和2008年间,章某指使刘某,将溧水区民政局以现金方式拨给辖区困难居民的大病救助、慈善救助和医疗报销方面的钱共计3万多元贪污了。

  大病和慈善救助款数目有限,没能满足章刘二人的胃口。他们又打起了其他补助金的主意。2012年5月,根据上级政府部门要求,章某要拨给东屏镇和平村困难群众3.5万元补助款。章某就指使刘某,以请和平村配合处理相关费用为名,要求和平村在只拿到3.5万元补偿款的情况下,开一张10万元的收据。通过这次操作,两人成功套取了6.5万元补助金。

  套取的这些补助金,刘某只拿到了3000元,而且一直没使用。大部分的钱,都被章某用来还购买轿车时借用的公款了。还有一部分,则被章某用来支付车辆保险和汽油费等。

  挪用单位公款搞集资

  此外,章刘二人还两次挪用东屏镇民政办公款25万元,去参加当地开发公司的集资。第一次是2007年时,两人擅自挪用了东屏镇民政办的7万元公款,以章某的名义,到当地的开发公司进行集资。2008年,二人又挪用民政办15万元公款去此前的开发公司集资,其中章某名下10万元,刘某名下5万元。

  后来,两人还分别将民政办的3万元公款,借给了当地财政所的王某使用。

  去年上半年,当地纪委在清理集资和办理其他贪腐案件时,要求章刘二人协助调查。当时,纪检部门尚未掌握他们的大部分贪污和挪用公款的事实。他们主动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并退还了违法所得。

  宣判:民政办原主任获刑7年半

  法院审理此案后,认定章刘二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他们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章某是主犯,刘某是从犯。同时,章某还涉嫌挪用资金罪。虽两人系自首,且主动交代并积极配合退赃,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但他们贪污的是扶贫、救济款物,情节严重,影响恶劣。

  不久前,章某以贪污罪和挪用公款及资金罪,数罪并罚获刑7年6个月,没收财产5万元。而刘某因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获刑6年,没收财产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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