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21日以6:3的票数判决今年2月2日举行的国会选举无效,理由是选举投票没能在同一天举行。并要求选委会和看守政府商议重新选举的日期。
国会选举在今年2月2日举行。由于反政府示威者干扰,南部8个府的28个选区无候选人注册,因此这些选区没能在当天举行投票。泰国法政大学法律专业讲师吉迪邦认为这一选举过程不公平,因此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选举无效。
选举被判无效后,按照宪法规定,选委会和看守政府应商议新的选举日期,再次举行选举。
据新华社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