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人发生口角,本是一件小事,但是泗洪县一小伙在与人争吵后,竟开着比亚迪轿车怒撞对方的宝马车。日前这位小伙子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泗洪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9月20日晚,孙某开着自己的比亚迪轿车,和朋友到大排档吃宵夜,他把车停在了大排档门口。过了一会,一辆敞篷宝马开了过来,不好通过,驾驶员就边按喇叭边叫骂了几句。不一会,孙某等人吃完饭正准备离开时,又遇到了这辆宝马车,孙某就将宝马车主叫骂的内容原样回敬了过去。
孙某送完朋友准备回家时路过这家大排档,“宝马车还在那里,车上出来几个人手里拿着酒瓶、砖头就朝我车上扔。”孙某说,他停下车后发现前挡风玻璃被砸出裂痕,便气得驾车折返,向对方的宝马车撞去,宝马车的一个门被撞坏。
事后,孙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赔偿了宝马车主财物损失40000元,取得了对方谅解。
杨亦文 孙旭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