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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现代快报网
“流量清零”
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中消协副会长谈移动通讯领域公平交易:

  “流量清零”

  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手机“流量清零”成为日前消费者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针对这一热点,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教授指出,“流量清零”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刘俊海说,生活中通常被消费者形象地称为“霸王条款”的就是法律所指的不公平格式条款。“流量清零”之所以说是霸王条款,就是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经营者事先拟定的、消费者被迫同意的、未经过听证会听证过的违背公平交易权的格式条款,同时也是企业单方签订、单方面排除了消费者的条款,所以这是一种违法的契约。

  刘俊海强调法律契约应当包括三大元素:即契约自由、契约正义与契约严守。其中,契约自由鼓励市场创新;契约正义强调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对等;契约严守强调合同的有效性与神圣性。这三大元素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刘俊海说,“流量清零”貌似自愿、公平,实际是经营者把自己单方拟定的格式条款,塞到消费者手里要消费者签字,或张贴在经营场所让消费者被动接受,消费者根本没有拟定合同条款的权利及其与经营者对等谈判的自由。这种格式条款说白了就是经营者自我赋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手段。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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