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手为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但要强制医疗
王艳因嫌母亲、妹妹、女儿“太吵”,为了让她们“安静”竟下毒,最终导致两岁的女儿中毒身亡,母亲和妹妹经抢救才脱险。事后经鉴定,王艳为精神病患者,虽不负刑事责任,但为防止再危害社会,盐城射阳县人民法院近日决定对其实施强制医疗。
王艳是盐城射阳人,2011年生下了女儿琪琪。不久,母亲陈兰发现她举止异常,“有时候我们捏捏琪琪的小脸,她会认为我们是打小孩。小女儿王芳对琪琪过分亲昵时,她会觉得王芳想抢走她的宝宝。宝宝哭,她觉得家里吵死了,无缘无故地发脾气,还胡言乱语。”
从2013年8月下旬到9月份间,王艳多次购买老鼠药,给琪琪喂食,并投放至饭菜中给母亲、妹妹食用。由于剂量很低,母亲和妹妹都没有发现异常。10月1日的中午,两人吃过被投毒的午饭后,相继病倒,被送到医院抢救。随后,两岁的琪琪也出现了相同的症状。
在对琪琪抢救的过程中,医护人员发现,孩子身上多处青紫,怀疑她遭到虐待,便报了案。经调查讯问,王艳供认了投毒的事实。两天后,琪琪经抢救无效死亡,而母亲和妹妹先后治愈出院。
“大人、小孩的吵闹让我实在无法忍受,决定想办法让她们‘安静’下来。”据王艳供述,她认为别人背后说她坏话、要害她。经鉴定意见为:王艳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病发期间,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今年2月14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对王艳强制医疗的申请。射阳法院审理后认为,“王艳若疾病控制不好,监护不力,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王艳强制医疗。目前,王艳已在当地精神病医院强制医疗。(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杜德由 王磊 姜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