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本该是美好的。然而,由于一部分旅行社的不专业服务,给一些市民心里添堵。
为了减少游客旅行途中的不快,在“3·15”来临之际,昨天,南京市旅委在鼓楼区丁山社区开展了“3·15以案说法进社区”活动。针对游客代表提出的种种旅游问题,南京市法制办、南京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旅行社、律师等方面的专业人士现场支招。实习生 孙姣姣
现代快报记者 刘伟娟
案例
A
30名游客拒绝登机
活动现场,社区居民姚女士称,今年春节期间,她参加南京一家旅行社的包机海岛游,原定于2月1日行程结束飞回南京。但是后来因为南京的雾霾天气,以及当地的台风影响,航班一再延误。180多名游客对此颇为不满。其中,30名游客因要求赔偿相关损失,因未与旅行社达成一致而拒绝登机,造成滞留。2月3日,他们在相关部门协助下自行购票返回。
回到南京后,这30名游客就旅行社服务不到位造成游客滞留的情况,向南京旅游质监执法部门进行投诉。目前,这30名游客不同意调解,正在走司法途径来寻求解决。
[提醒]
不能用极端方式维权
南京市旅游协会会长顾震表示,遇到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应该主动协调,安排游客在当地的食宿问题。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而返程的交通如有增加则由旅行社和游客来分担。游客也要主动与旅行社交流,如不能解决问题,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回来后及时到当地旅游部门处理,不要采取拒绝登机等极端方式。
南京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所长解森龙也表示,他们常接到类似投诉,但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航班延误,不是旅行社的责任。他建议:“有问题回来找组团旅行社解决,解决不了可找旅游部门投诉,不能因此损害其他乘客的利益,以及损害中国游客的形象。”
B
他遭遇“同团不同价”
退休后,张先生爱上了旅游。昨天在活动现场,他讲述了自己“同团不同价”的遭遇。有一次参加泰国游,上了飞机,跟其他团友交流后,张先生发现,大家都来自不同的旅行社,但是团费也不一样。
张先生的团费交了4200元,而一名团友交了3850元。“我当时想,我们交的团费不一样,可能住得不一样吧。”然而,令他不解的是,整个行程下来,他们用餐、住宿等标准都一样。张先生旅行回来后,投诉了旅行社。
[解释]
相差200元内属正常
江苏省中旅旅行社副总刘麒表示,旅游价格是市场经济,同一个旅行团,的确存在不同价格的情况。“有些是散客报名,旅行社给的是零售价,而有些游客报团,给的是团购价。”他称,有些旅行社还会让利给老客,给一两百元的优惠。
南京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屈澄表示,旅游价格是旅行社和游客共同协商制定的,差距在一两百元内尚属正常范畴。但像张先生这样,比别人高了350元,这个差距有点大了。旅行社这样的做法不合理,但是不违法。另外,屈澄强调,旅行社也不能因为老人岁数大的原因要求加价。
统计
近半出境游投诉
与航班延误有关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南京市旅游行政执法支队已经接到各类旅游投诉122件。
其中,出境旅游投诉90件,国内游投诉32件。因天气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投诉达41件。
“这41件都是出境游游客投诉的,约占到出境游投诉的近半。”南京市旅委工作人员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另外,因泰国政局不稳,游客要求取消行程引发的投诉有5件。
从目前的旅游投诉数量来看,今年一季度旅游投诉总量同比去年一季度增加了20.79%。对于增加原因,南京市旅委工作人员解释,主要是因为春节前后,国内部分城市遭遇严重雾霾等恶劣天气,造成机场关闭、航班延误,从而影响游客行程,引起较多群体性投诉。
同时,今年一季度旅游投诉总量比2013年第四季度降低了28.24%。降低的原因主要是《旅游法》实施后,旅游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明显增强,游客旅游消费更加谨慎、理性。
出游五大提醒
1 慎选旅行社
旅游者在出游前,要选择有资质、有品质、信誉好的旅行社。不要选择中介公司和咨询公司,在网络上报名参团更要慎重。
2 慎签旅游合同
一定要跟选定的旅行社签订由国家主管部门监制的正规格式合同。签约前,游客要弄清楚合同上的条款和约定。
3 慎报低价团队
游客应当进行综合考虑,不要一味追求低价。天下没有免费午餐,一定要警惕低价背后隐藏的消费陷阱。
4 慎购贵重物品
游客在景点购买贵重物品时,一定要货比三家,辨析真伪。没把握的情况下,就不要购买。一定要买,记得索要发票。
5 理性依法维权
旅游中发生服务质量纠纷等问题,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应协商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可以收集证据,回程后再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