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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3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交通肇事罪! 一审获刑两年
肇事司机当庭下跪求原谅
记者调查:斑马线前,“礼让”的公交车仍不多
  郑华仍无法从悲痛中走出来
  现代快报记者 邱稚真 摄

  2013年11月3日晚,在南京市中央路一处十字路口,一名母亲带着6岁的女儿走在斑马线上,被疾驰的公交车撞飞后不治,司机李庆则被刑事拘留。现代快报曾在2013年11月5日封10版报道此事。昨天下午,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庆因交通肇事罪获刑两年。

  让人扼腕的是,这起事故发生在南京推行“礼让斑马线”满月的时候。时隔半年,现代快报记者再次走上街头,发现不少公交车遇到斑马线上的行人,仍然不避让,不减速。

  通讯员 李自庆 张伟 实习生 陈楠 现代快报记者 马薇薇

  回放

  公交车斑马线上

  撞飞母女俩

  在去年的这起车祸中,郑华一下子失去了妻子和女儿,他至今仍无法从痛苦中解脱出来。事发当天,女儿郑妍生病,妻子陈芳和郑华的母亲李梅一道,带郑妍到中大医院挂水。在返回途中,李梅见路上车少,没管信号灯就直接过马路了,而懂事的郑妍却拉着妈妈从斑马线上通过,谁知道,两人规规矩矩过马路竟被公交车撞飞后不治。

  肇事的司机李庆是1989年出生。事发当晚7点半,李庆从迈皋桥起点站发车。当车子进入中央路江南大厦路口时,李庆没有减速,行驶到斑马线上时,他才发现车前有一对母女,李庆根本来不及刹车,将母女俩撞飞了。根据警方调查,事发时公交车速度达到每小时60.83公里,属于超速行驶。

  庭审

  监控显示公交车斑马线前未减速

  昨天下午,鼓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江南公交公司的部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也到庭旁听。

  公诉人指控,李庆在事发当晚因车速过快、疏于观察,在人行横道线上撞死陈芳母女,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犯罪事实,他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在庭审中,李庆的辩护律师对交警五大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存在异议,认为陈芳母女有闯红灯嫌疑。

  为了还原当时的现场,法院应李庆律师的要求,当庭播放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到的是,当时十字路口,公交车行驶方向显示是绿灯,但值得注意的是,陈芳抱着女儿是站在斑马线靠近双黄线的位置,她并没有移动,而公交车经过斑马线时没有减速,硬生生将母女俩撞飞。

  基于这一点,公诉人认为,交管部门作出这样的事故认定,并不主要看信号灯,而是公交车在斑马线前是否减速、是否超速,种种证据显示,李庆违反了交通规则。

  司机当庭下跪请求原谅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李庆心怀内疚、表情复杂,他对犯罪事实不持异议。

  “我对不起自己的父母,他们50多岁了,还为我到处奔波……我更对不起死者和她们的家属……”在最后的陈述中,李庆痛哭表示忏悔。为此,李庆还“扑通”一声向陈芳母女的家人下跪,请求原谅。

  李庆这一跪,旁听席上已是唏嘘一片,死者的亲人在流泪,李庆的家人也泣不成声。

  判决

  司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两年徒刑

  法庭经过短暂休庭后,当庭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李庆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案发后尽管其有自首情节,其所在单位也赔偿了受害人家属损失,但考虑到李庆的犯罪致两人死亡,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给受害人家属带来的伤害巨大,并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处李庆有期徒刑两年。李庆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李庆的家人抹着眼泪陆续离开,而陈芳的丈夫郑华摘了眼镜,呆坐在旁听席上久久不愿离开……

  调查

  斑马线前公交车

  10辆只1辆“礼让”

  这起交通肇事案件因为发生在“礼让斑马线”满月后,当时引起了人们对这一行动的关注。现在案件宣判后,“礼让斑马线”再次引起关注。

  昨天下午3点多,现代快报记者来到南京洪武北路一个十字路口,东西向的斑马线并没有信号灯。不远处有一个公交站台,不时有公交车在此经过。

  记者观察了近20分钟,共有10辆公交车经过,只有一辆公交车,在行人过斑马线时停下让行, 其余车辆别说礼让,行驶到斑马线时甚至没有减速。

  (文中除李庆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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