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江阴一家公司组织员工去安徽旅游,返程途中,大客车驶入加油站加油,导游便安排游客上厕所。因为女厕所损坏不能使用,导游建议男游客发扬风格,将男厕所让给女游客使用,男游客们则到路边解决。不料,一辆小客车突然冲进人群,造成黄某等人3死3伤。在当地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小客车司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黄某等6人无责任后,黄某等3名死者的家属将旅行社告上法院。日前,江阴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依法判令旅行社赔偿3位死者的家属共计260余万元。
在审理过程中,死者家属认为,在当时的旅行中,旅行社擅自改变路线,导游也没能尽到对游客的安全保障的责任。旅行社则表示,事故是小客车造成的,应由当事人承担责任。不过,旅行社也承认,在受害者横穿马路的过程中,自己没有完全尽到安全告知义务,因此愿意承担补充责任。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 旅行社将第1天的行程与第3天的行程进行了调换,且未提供证据证明该行为经过游客的同意或追认,所以旅行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同时,旅行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对游客的人身安全尽保障义务,但事发时导游在安排游客如厕过程中没考虑到游客擅自穿越公路存在的潜在风险,亦未尽到提醒告知义务。相反,游客擅自穿越国道的行为是在其倡导下完成,所以旅行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过错行为,而且该行为与损害后果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由此,法院判令旅行社赔偿死者黄某家人损失93万余元,死者王某家人损失85万余元,死者周某家人损失81万余元。扣除旅行社已分别支付每家的10万元,还需赔偿共计230万余元。
王矛勇 戴琳 薛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