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泼硫酸伤童案
3月14日开庭
去年5月30日,在南京江宁金盛路附近,一个11岁的男孩被人泼了硫酸,导致二级伤残。凶手就是孩子妈妈的男友蔡士林,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获悉,这一故意伤害案件将于3月14日在南京公开审理。
去年5月30日,南京市江宁区11岁的男童小刚(化名)在上学的路上,被母亲的男友蔡士林泼硫酸,导致他面部和腹部受伤严重。当时他被送入医院时,已处于休克状态,后来警方很快查明凶手,并全城通缉。第二天凌晨,蔡士林在家人陪同下,向警方自首,随后他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早已准备结束,可因小刚的伤情一直不稳定,伤情鉴定一直无法进行。经过半年多的治疗后,目前小刚的伤情基本稳定。不久前,他的伤情鉴定结果出来,面部、腹部以及腿部大面积被烧伤,属二级伤残。
目前,虽然在心理专家和学校老师,以及家人的开导下,他已经慢慢接受了自己受伤后的容貌,但因还需进一步休养治疗,所以暂时还不能回到学校。
南京中院定于3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现代快报记者 李绍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