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赣榆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两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4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6个月到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去年5月,徐州贾汪人王涛带着妻子郑维来到赣榆县,租用一处场地生产豆制品出售,在生产豆腐干、豆腐丝过程中,王涛、郑维和她的哥哥郑天赐多次添加甲醛溶液用于防腐。去年7月23日22时,王涛在销售这类豆腐干、豆腐丝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法院审理后判处王涛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郑维、郑天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当天宣判的另一起销售有害食品的案件是,赣榆人王全助明知其购买的7头牛是添加“瘦肉精”的情况下,仍宰杀后发往上海市。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王晓宇 王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