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鹿伟)在今年南京市两会上,市政府首次把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障基金这“四本账”全部提交审查批准。今后,这将成为常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市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暂行)》(简称“办法”)昨天提交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办法规定,市政府应当将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并且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具体来说,市政府应当将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除财政部规定的应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支外),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预算草案,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
此外,经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决算和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对于财政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预算执行的监督、预算调整的审查和批准等方面,办法也作了明确规定。如,市人大常委会在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方面,将重点监督各类预算的收支平衡情况,涉及民生等重点支出的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