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公开接处警记录
公安局成被告
如东法院要求公安机关公布相关信息
快报讯(记者 陈莹) 2013年,如皋市储某所在的村落开始房屋拆迁。因拆迁补偿未协商成功,家中经常遭到一些不明人员的骚扰。2013年3月24日晚上,储某家中再次来了一批身份不明的人员。储某报警后,公安机关到达现场进行了处理,并录制了录像,制作了接处警记录。而当报警人申请公开以上信息时,公安机关却拒绝了当事人的请求。近日,如东县人民法院判决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2013年3月26日,储某向如皋市公安局寄送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安机关公开2013年3月24日使用其手机向110平台报警的接处警记录、处理结果及接受案件回执单。如皋市公安局于2013年4月2日作出了不予公开告知书。储某对此不服,于2013年4月12日向如皋市公安局上级机关申请了复议,如皋市公安局上级机关于6月7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储某仍然不服复议决定,于2013年9月3日向如东法院提起诉讼。
如东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安机关接处警信息属于政府信息。2014年2月19日,法院依法判决撤销了公安机关作出的不予公开告知书中涉及接处警记录以及处理结果的答复意见,并要求公安机关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依法公开相应的警情接处警记录以及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