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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被盗iPad传回女子自拍照
失主发到微博上“寻贼”

  昨天,苏州昆山网友的一则“网络寻贼”微博吸引了大量网友关注,并被转发两万余次。博主自称一月前iPad被盗,通过网络硬盘,找到了“小偷”用丢失的iPad拍摄的照片,并将照片发布上网。这一举措引来了网友的热议,有网友认为博主的做法侵犯了别人的隐私,也有网友觉得“小偷”是罪有应得。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昆山警方获悉,接到失主报警后,他们已介入调查。

  现代快报见习记者 尹焱

  有人赞同失主的做法,有人认为这么做侵犯了别人的隐私

  失主网上发布女子自拍照,称她是小偷

  这条微博是2月23日下午4点52分发布的,网友“@三毛travel”在微博中写道:“致偷走我iPad的女士,请原谅我用这种方式来寻找你。机器你也玩了有一个月了,过把瘾该还给我了。我从iCloud里精选了几张你比较得体的自拍照。曾经我以为我是福尔摩斯能从700张照片中找出你的下落,奈何不知用美颜相机的你实在让人没有看照片的欲望,就这样吧。”文字下方该附上了8张“小偷”的自拍照以及归还的地址。

  许多网友对博主使用iCloud(网络云盘)找到照片感到十分疑惑。原来,现在的电子产品可与虚拟的网络硬盘相连接,实现资源共享,即便被盗,只要电子产品被再度开启使用,那么失主便可以通过网络硬盘找到相关信息,寻回机器。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上了网友“@三毛travel”,不过他委拒了采访,称不想将事情扩大化。

  这样做合不合适?网友看法不同

  对于博主的这一做法,网友们议论纷纷,截至发稿时,转发量已超两万,评论7000多条。

  有网友认为,这是侵犯别人的肖像权,“这样曝光是不是太暴力了?适当打个码不行吗?给人留点机会吧。”

  也有网友为博主鸣不平:“不作死就不会死,偷东西就该这样。”网友“@蜡笔的LIFE”则表示,“绝对支持博主,这小偷又不是偷一百两百的。”

  网友“@赵时峰”则提出质疑:“或许这个女孩是从小偷手里买来的二手货。”面对网友的质疑,“@三毛travel”一口咬定,是照片中的女子偷走了iPad。并在2月23日下午5点20分,再次发微博称,自己是昆山一家咖啡店的员工,照片中的女子1月23号来店里,点了杯咖啡,见到桌子上的iPad就玩了一会,而她离开时只剩iPad的套子。他当时追出去找了,不过没有找到,所以能够确定是照片中的女子。

  律师说法

  私发他人照片涉嫌违法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昆山警方获悉,失主已在几日前报警,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在全力寻找微博照片中的女子。对此,记者咨询了江苏尚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樑,他告诉记者,照片中女子并未经正常司法途径认定为小偷。无论是在现实中还是虚拟的网络上,在没有认定的情况下,随意定性为“小偷”,已经涉嫌诽谤。做法虽然是为了维权,而未经同意私自公开他人照片,也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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