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在海安县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上,海安县法院对2013年当地行政执法中的问题进行公开“号脉”,引起广泛关注。海安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盛慧琴参与点评,并提出要求。
2013年,海安法院受理的36件行政诉讼案件中,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1件,判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1件,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5件;所涉行政非诉审查案件373件,行政机关主动撤回申请5件,裁定不准予执行2件。针对14件存在问题的案件,海安法院进行了具体分析点评:认定事实不清、收集采信证据能力不强;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律适用错误,行政处罚显失公平;个别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理解存在偏差、机械执法等问题,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质量不高。
较长时间以来,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瑕疵时,法院往往采取协调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海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平透露,从2014年开始,该院要更大地发挥行政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同时,在行政审判方式上推行四项新举措,被告行政机关的开庭传票一律送县法制办备案;原告的行政诉状副本全部送县依治办存档;在合法性审查基础上,推进合理性审查;依靠微博、互联网、电视台等平台全面铺开庭审直播,促进审判全程阳光。
盛慧琴强调,海安县将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出发,深入推进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海安样本’,通过部门、区镇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制订行政执法路线图、强化一把手出庭责任、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和监督考核等五项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周红占 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