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8版:世间相/新都市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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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现代快报网
经理“搭档”业务员
捞走100多万公款
就连公司租下的展位,他们也转租出去

  职务犯罪案件连续报道①

  去年,南京市检察机关共立案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50件192人,创十年来新高。其中,大案率为100%,50万元以上特大案件52件68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要案32人,要案比例同比上升10.3%,查办行贿案件25件26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332万多元。

  从今天开始,快报将陆续刊登其中有一定代表性的职务犯罪案例。

  

  一个是部门经理,一个是业务员,两人利用负责采购的职务便利,非法捞取、私分了148万余元公款,而部门经理还单独捞取了37万余元。

  虚构交易、虚增发票……捞钱花样不少

  2006年,鲁某某刚坐上了江苏某国资公司机电部经理的“位子”,就把精力放在捞钱上。当年9月,在采购一批五金产品时,他让供货方苏州某金属制造厂在开发票时虚增2.6万元,他按虚增后的金额付了钱,几天后,对方扣除税款后,2.4万元进了他的账上。

  初尝甜头后,他觉得自己还需要一名帮手,很快,机电一部的业务员黄某某和他走到了一起。从2006年到2011年,仅和苏州这一家厂商的业务往来,两人就通过虚构交易和虚增部分交易金额的方式,分24次套取公款88万余元。他们两人配合密切:鲁某某负责联系采购,并谈好虚增数额,而黄某某则来收取对方返还的虚增货款。

  而参加广交会的机会,也被他们用来捞钱。从2006年下半年到2012年,他们将公司展位租给了某卫浴公司,收取展位费27万元。

  除了和黄某某搭档,鲁某某有时也会“单干”。他还单独以虚开发票、虚增发票的形式,捞取37万元。

  一张银行卡“供”出80多万赃款

  浦口检察院的反贪干警接到相关线索后,鲁某某被拘留,黄某某后来带着8万元现金来自首。虽说是自首,可黄某某却始终不回答任何问题,鲁某某也对犯罪事实三缄其口。

  起初,侦查人员掌握的犯罪数额只有二三十万元,但综合分析后,办案人员认为他们应该还有其他没被掌握的犯罪事实。转机随即出现:苏州的一名证人说曾给黄某某名下的一张卡存过钱,办案人员通过调查这张卡的明细,发现里面竟有80多万元的不明资金。

  当这一证据摆在鲁某某面前时,他的防线彻底崩溃,很快承认自己隐瞒了这80多万元的事。

  在审查起诉阶段,鲁、黄两人承认了侦查认定的全部犯罪事实,并退缴了赃款。经法院判决,两人均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八年。一审宣判后,两人均未上诉。通讯员 雒呈瑞 高敏

  现代快报记者 刘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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